您当前的位置 :信息公告 正文  
 
天津市司法局关于领取200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0-03-10 09:25


  考生同志:

  祝贺您通过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200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时间预计在4月10日左右,届时,我们将通过天津司法行政网发布具体公告。请大家相互转告。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23082152、23082156

 

  天津市司法局

  二○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