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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设立登记的决定

  2008-06-05 14:25


  津司发[2008]22号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根据你委提交的关于在天津设立“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的申请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经审查符合设立条件,决定准予设立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