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律师助力滨海发展
天津日报 2006-10-13 《经济周刊》
邀请嘉宾
王天举 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
袁鹰 天津市人民政府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主任
天津市人事局外国专家管理处处长
牛予其 中共天津市委统战部联络处处长
天津海外联谊会秘书长
李立华 天津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
李忠山 天津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
徐兴云 天津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李旭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留学韩国3年)
刘建亚 天津市泰达华生生物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天津市留学人员联谊会副会长(留学加拿大10年)
丛英 市律协常务理事、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作人
(留学澳大利亚、英国各1年)
方国庆 市律协理事
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留学英国两年)
蒋龙翔 市律协理事、尚志思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留学美国1年)
李明 天津理铭律师事务所主任(留学日本15年)
童新政 三实世纪综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留学日本20年)
刘卿文 天津易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作人(留学美国5年)
张靖昆 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律师(留学英国两年)
陆宇雷 坤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留学澳大利亚3年)
继技术型人才之后,越来越多的法律、金融、证券、管理等领域的留学人员选择回国创业,他们带来了先进的法律知识、管理经验和文化理念。天津律师行业中也不乏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他们懂外语、熟悉国际惯例,了解科技、经济、贸易等其他相关知识,多数拥有高学历、良好的专业背景,能够娴熟地运用外语。他们学成归国后,为天津的律师行业注入了新鲜血液。
据了解,本市司法局与律师协会为了吸引更多的“海归”律师回国创业推出了一系列相应政策,同时,为使更多律师走出国门,提高律师行业素质,2002年起,律协和德国汉堡律师协会达成协议,分期分批组织律师赴德国进行长期学习或培训,并先后与韩国、香港等国家与地区定期相互输送优秀青年律师学习、培训。
那么,本市的“海归”律师目前的情况是怎样的?他们是如何看待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如何看待目前律师行业发展前景?在创业的过程中,他们是否会因为“水土不服”而受到困扰?管理部门该如何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9月26日,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律师协会、天津日报《经济周刊》联合举办了“‘海归’律师助力滨海发展”主题沙龙,邀请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和归国律师就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海归”律师天津律师界一支重要力量
《经济周刊》:目前,天津律师中具有海外背景的律师总体情况如何?他们具有哪些优势?为律师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哪些动力?
王天举:近几年,海外归国律师人数越来越多,到目前为止有海外留学背景的律师65名,在近2000名律师当中占3.25%,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达28家。在天津法律队伍、律师服务队伍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海归”律师因其具有高学历和多语种的特殊条件,形成了国际法律服务的一种资源。随着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和天津国内市场国际化进程不断加速,“海归”律师的加盟无疑为天津律师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牛予其:据统计,2005年度各类留学回国人员总数为3.5万人,其中“海归”律师是回国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与现代社会发展形势密切相关的,为天津律师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
王天举:“海归”律师曾经在国外留学多年,有着资深的教育背景,同时具有若干年国外工作经验。他们往往具有极强的专业能力和良好的知识结构,以及拥有丰富的国外人际资源网络,其回国的目的往往是开创自己的事业。这类“海归”不仅是国内急需的人才,更是国内外企业争夺的对象。
《经济周刊》:目前归国律师在整个律师行业中所占比例较小,无法满足目前越来越多的涉外企业的需求,如何看待这种情况?有什么建议?
李旭:虽然目前天津“海归”律师数目相对较少,但他们存在潜在的优势,有更宽广的沟通领域。“海归”们在国外的生活时间长,适应国外的生活与工作习惯,另外他们的国际化理念可以帮助他们从更广的角度分析问题。同时,律协可以进一步加强与国外同行的联系,创造条件,多派一些律师到国外学习。
王天举:在人才培养方面天津市律师协会正在积极地同国外及港澳地区的律师协会合作。从2002年开始,我们已经派出6名律师到德国汉堡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培训。CEPA签订后,天津、香港、澳门的律师协会进一步加强联系,积极探索津港、津澳的法律服务合作。现在我们已经和香港律师公会、澳门律师公会、香港各大律师行签订了《服务合作协议书》,并派30名律师到香港的律师行进行学习和培训,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袁鹰:天津市人事局每年组织一批人员到国外招聘,引进留学回国人员是我们一项重要任务。从去年开始我们开辟了网上招聘平台面向海外,对海外人才招聘进行有个性、有重点、有定点的策划,在人才聚集方面今后还要不断完善。
发挥优势创新创业
《经济周刊》:“海归”由于长期在国外接受教育,回国后难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水土不服”导致其创业进程并不是一帆风顺,该如何克服环境上的差异?
方国庆:从律师行业来看,“水土不服”主要是指法律环境上的不适应。由于“海归”长期接受国外的教育,学习的是国外的法律法规,与国内环境有一定的差距。在这方面,“海归”律师需要有一段适应时间,从心理上做好调整。随着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他们凭借着专业的语言优势和极强的适应能力,在法律服务行业一定会有所作为。
李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水土不服”问题,但“海归”律师把在国外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国内照样可以成功。国外的法律环境、职业环境和职业要求都值得国内律师服务行业借鉴,比如国外律师在工作状态下是一定要着正装的。
童新政:“海归”律师在工作中一定程度上会与国内环境有摩擦,自己要适当的调试,同时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尤其是对那些出国前不是在天津生活工作的,回到天津创业的“双外”(外国、外地)律师,更应有明确具体的扶持政策,使他们在天津留得住,干得好。比如我在国外上的保险到国内无法续接,国内司法局又要求必须在国内上保险,否则不予注册,于是只能国内、国外同时交两份钱。
《经济周刊》:创业的高风险性,让许多“海归”望而却步,海外留学人员在创业初期应如何定位?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刘建亚:从创业角度来说,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理念很重要,无论什么行业,它的经营理念是相通的。对于律师行业来说,律师本身就是最大的资源,如何服务好客户,能不能建立并长期维系客户关系非常重要。如果把创业的基础做好做足,发展空间会相当大。
蒋龙翔:学成归国的律师,自立能力强。在美国年轻的律师宣传自己时要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为法律专业学生讲课、参加研讨会等,为的是得到社会和客户认同。所以“海归”律师要有能动性。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有自己的特色,如何融入需要自己努力,律师协会给予支持,律师也要懂得宣传自己。
陆宇雷:“海归”律师要整合各方力量,形成一个松散性的联合,不要浪费“海归”律师所具有的外语优势、法律语言优势。
王天举:对于“海归”律师,希望他们“好高骛远”,有远大的目标,但需要脚踏实地,“海归”和海外学习不是优势,关键是在海外学习的技能和理念。
刘建亚:“海归”人员的创业既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如果企业早期既有国际律师又有国内律师参与,企业会做出更好的成绩。
搭建平台服务滨海
《经济周刊》: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机遇下,各位“海归”律师如何看待天津律师业未来的发展?
王天举:每一个企业项目都有社会评价、经济评价、技术评价和法律评价。在整个经济活动中,法律元素非常重要。面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机遇,天津的律师行业也将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丛英:天津律师业面对的挑战是,在企业纷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时候,天津的中小律师事务所大多还处在创新阶段,一些律师还不能较好地为现代企业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律师要为滨海新区服务,需要整个律师行业对面临的挑战有重新认识,建立律师团队,以企业化方式管理律师事务所。
《经济周刊》:在伴随滨海新区一同成长的过程中,“海归”律师如何利用自身优势,更好地为滨海新区贡献一己之力?
李立华:在全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特别是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建设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大背景下,“海归”律师发挥自己熟悉外语、熟悉国外情况、具有涉外工作经验等优势,同时又能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从我们的国情和实际出发,把律师职业融入国家、社会的发展之中,就一定会有广阔的用武之地,而且一定会大有作为。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部门,我们会努力为大家提供服务,并积极宣传表彰这方面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为“海归”律师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丛英:滨海新区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金融、贸易等方面与国际接轨,这就为了解国际法律法规的“海归”律师提供了大展拳脚的机会。作为“海归”律师,应将抓住这个难得的机遇,充分利用自己在国外学习的经验,贡献学识,为社会和企业服务。
王天举:“海归”律师应该利用自身的优势不断学习,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天津对外交流不断加大的步伐,将“海归”力量切实地用于实处。
方国庆:“海归”律师最大的优势莫过于在国外律师行工作过的经历。首先,国外以前的案例可能和中国现在发生的案件有相似性,从这个角度去思考和运用在外国学习的知识,虽然采取的方式不同,再与中国法律相结合,可以得到良好的效果。其次,海外经历使律师在和外国人打交道时,更便于理解其思维方式。
丛英: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中国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中外律师事务所在服务方式、管理理念等方面的差异逐渐显现。天津“海归”律师为自己的定位应当是和国际接轨的桥梁作用。首先,中国刑法比较严谨,商法相对疏漏,为律师留出很多空间有所作为。“海归”律师熟识国际惯例,操作起来可以稍微超前些;其次,把外国观念和国内同行进行交流,以期达成共识,为国内的法律环境国际化做出应有的努力。
张靖昆: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带来了更多的机会,作为一名年轻的归国律师,将努力学习,抓住难得机遇,发展自身,做出贡献。
蓝海战略寻觅先机
《经济周刊》:“海归”律师服务滨海,有何先机可循?
刘卿文:滨海新区被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后,世界500强中的许多企业在此安家落户,天津律师因此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在我的律师所中,提倡“蓝海战略”,即在传统的红海中,众人竞争刀光剑影,拼杀中你死我活,而只有闯进蓝海之中,汪洋大海,与其他所没有业务交叉点,形成差异,即使是相对差异,则成功亦将是必然结果。
陆宇雷:“海归”律师在法律、外语方面的优势是非常明显的。例如在翻译合同时,“海归”律师既熟悉中外法律,又熟悉中外法律语言的规范,从而在翻译的过程中做到严丝合缝,这是他人所无法比拟的。
童新政:在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中,许多重大改革将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这就为熟悉中外法律的“海归”律师在招商引资方面留出了很大的空间。既向外商伸出橄榄枝,引入资金,又借助自身熟识国际惯例的优势,向国内的企业介绍国际上各种各样的融资方式,使他们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的融资方式,接受并充分用好用活国际资金,发展自身企业。为天津的发展做助推器。
方国庆:国际化的天津企业出现了新的需求,即国内企业向国外融资。在这方面“海归”律师也有相当大的业务发展空间。“海归”律师应将更大的精力投放在非诉讼法律业务上。
刘卿文:“海归”律师善于横向比较各国宏观的社会发展方向,从而找到业务的契合点。借鉴美国和日本,当代中国在今后十五年,会产生大量的并购业务。进入2000年后,外国公司大量并购中国的龙头企业。我们从建所之初没有客户时就在做储备,到建所一年时,大的并购案已经做了十个。
《经济周刊》:要如何经营,才能符合“蓝海战略”的标准?
王天举:真正的“蓝海战略”核心是创新。单纯的“海归”和海外学习并不是优势,在海外学习的技能和理念才是关键。如果我们把中国的各个资源建立一个好的平台和体系,会有更好的团队和发展。“海归”律师要先适应环境,改造环境,最终创造环境。学习别人的优点和长处,不断充实自己。
刘卿文:滨海的创新和改革,实际上是在帮助律师个体及律师团队创造“蓝海”,滨海政策为天津律师带来了空前的发展机会,律师要借由滨海步入“蓝海”。首先,也是最为基础的要求即应对滨海新区的政策有充分、深刻的了解。其次,律师业务要与滨海政策及发展方向相对应。再次,虽然专业不必然形成差异化,但差异化必然要求专业。律师最起码应做到相对专业化。所谓专精领域,专才能精。除专业外,律师承接国际化的高端业务,就应该具备国际化的能力,因此语言的精通尤为重要,与外方接触时,外语要过关。
李明:“海归”律师想成功,要把国外的执业环境和个人执业素质搬进中国。首先,律师就是一个服务员,宗旨就是服务,要做到比别人多服务半步。其次,规章制度国际化。参照日本律师事务所,我所制定的四十七条规章制度,许多律师事务所都在使用,大家都权责明晰,工作舒畅。
刘卿文:追求“蓝海”,对于律师个体而言,除专业外,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为敬业,一个优秀律师要有随时为客户解决问题的准备,因此要具备高强度工作的能力。在我的律师事务所中,要求律师坐班,这同传统的律师职业是弹性作息完全不同。处理国际法律事务,需要同处于不同时区的企业进行及时的交流和沟通,只有良好的作息时间,才能保证及时、高效地处理世界各地发来的传真、合同,才能牢固地把握住客户;对于事务所而言,要有一支高效率、具有协作精神的团队,只有协作才能发挥团队的优势,尤其做非诉讼业务,团队是必须的,个体能力再强,毕竟精力有限;而对于一个团队而言,要有不折不扣的、绝对的执行力,没有执行力就没有竞争力。另外,无论是律师个体或团队,高质量的知识储备亦是创造“蓝海”所必须的。有储备才能抓住机会,甚至是创造机会,机会带来经验,经验再次创造机会,如此良性循环,“蓝海”也许近在咫尺。
徐兴云: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重大战略机遇面前,“海归”律师的特有作用必须得以发挥,打造一支能够胜任国际律师业务的高水准律师团队是律师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使“海归”律师在我市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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