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是靠信誉、靠质量生存的行业,是靠团队实力存在的行业。公证的信誉不仅来源于法律的授权,更来源于社会的认可。没有高素质的公证队伍,就没有高水平的公证质量,就会失信于法律、失信于人民、失信于社会,那么公证也就失去了生存发展的空间和价值。
公证管理紧紧抓住提高公证队伍素质这个基础环节,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的基础和保障,推进公证事业的快速发展。天津市司法局和天津市公证员协会充分发挥“两结合”的公证管理优势,从公证员的素质教育、学历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入手,着力打造了一支“忠诚事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公证队伍。目前,执业公证员中大本以上学历的占总数的66%,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占总数的44%,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的占总数的64%。从1999年以来,公证行业多次被评为天津市和全国的文明行业;多个公证处及公证员被评为天津市及全国先进。
公证管理紧紧抓住提高公证质量这个关键环节,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促发展。天津市司法局和天津市公证员协会始终坚持“质量为本、服务先导”的管理理念,对公证员进行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热情服务的观念教育;定期开展公证卷宗质量抽查、评查活动;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业务指导文件;制定完善了《天津市公证行业拓展业务守则》、公证行业32项规范服务标准、8项服务承诺及20条文明用语、工作忌语,并全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公证工作恢复以来,本市公证机构出具的260余万件各类公证文书的质量在全国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提高公证行业的社会公信力一直是公证管理工作的终极目标。公证法律制度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具有在法律与民间行为、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衔接、过渡的特殊功能,是社会信用体系的有力维护者和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天津市司法局和天津市公证员协会为全市公证处和公证员建立了诚信档案,并通过各种专项教育活动以及多层次的社会监督,加深公证管理人员、公证人员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增强社会各界对公证服务的信任。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有了进一步认识,不仅提升了公证的社会形象,而且推动了社会公信力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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