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和平区委书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刘琨
全民普法20周年了。在这二十年里,作为中心城区的天津市和平区,特别是在“四五”普法期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最近,和平区又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区”。这得益于和平区长期以来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开展“一把手”学法用法特色工程。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和平区委书记、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刘琨同志。
记者:据了解,您作为区委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坚持从自身做起,重视学法、用法,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把手”工程。请问刘书记,当初开展这项特色工程,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刘琨:在长期的普法实践中,我们认为,普法搞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重视普法、支持普法、开展普法,是各级领导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基于此,和平区积极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把手”工程,并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做学法用法的带头人,带动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记者:和平区在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把手”工程中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刘琨:我们首先把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培训计划,有计划地组织区、处两级中心组集中学法活动。二是坚持区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制度,在做出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三是制定并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和与奖惩任免挂钩的相关制度。四是树立和推广典型,积极开展了和平区第二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五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专访和依法治区调研活动,编辑出版了《和平区领导干部“四五”普法调研论文选编》,为深化普治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记者:据悉和平区通过开展学法用法“一把手”工程,不仅全区领导干部在参加天津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中取得了优异成绩,而且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请您具体谈谈。
刘琨:通过开展“一把手”学法用法工程,增强了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性,提高了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落实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政府部门和执法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地执行公务;以学校为主体,社区为依托,家庭为基础的“三位一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重大典型推向全国;企业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社区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区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制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建设经济强区、构建和谐城区和创建文明城区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我区连续三次(12年)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荣誉称号,并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项“长安杯”奖。今后我们将继续推进“一把手”学法用法工程,并在工作中积极实践,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五五”普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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