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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 开创普法依法治理新局面
  2005-12-20 09:57

  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宋平顺

  实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已经20年。实践表明,法制宣传教育承担着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职责,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年来循序渐进、不断深入,保持了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在推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加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依法治市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全市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各项事业逐步走上了法治化管理轨道。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始终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市整体工作规划和部署。20年来,我们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各项战略任务之中,为重点工作服务;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有效运行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促进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坚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全面推进地区、行业、基层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等等。这些宝贵经验,我们一定要结合新的实践不断升华发展,使之成为指导、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基础和动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摆到了重要位置。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繁重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普法依法治理新局面。

  开创普法依法治理新局面,必须把法制宣传教育放在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天津的大局中审视谋划。坚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全市工作大局着眼,从构建和谐天津实际出发,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新的实践,新的发展,认真谋划和研究做好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坚持创新,坚持改革,积极探索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方法,切实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更加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逐步建立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开创普法依法治理新局面,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法制宣传教育主体的意识,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把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交给人民群众,让每一个公民掌握熟悉法律知识,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实现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充分依靠和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把群众的参与贯穿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精神,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开创普法依法治理新局面,必须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注重实际效果。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教育。始终把着力点放在基层,注重工作向基层延伸,重心向基层倾斜,把各项任务要求和措施有效落实到基层。进一步整合资源,广泛发动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共同创造民主法治的美好社会。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无尚光荣和崇高的事业。我们要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不断取得新的业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天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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