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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召开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座谈会
  2005-12-20 09:57

  为纪念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十周年,回顾二十年来普法工作的历程,总结普法实践的经验、成绩和做法,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12月1日,市委宣传部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座谈会。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宋平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肖怀远主持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军,市政协副主席曹秀荣出席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西青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胡有刚介绍了本区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大港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司法局局长赵梦珍汇报了围绕经济建设、城建管理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依法治区的做法;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魏健馨从提升公民法律信仰的角度,以生动的事例对加强宪法宣传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核心内容进行了理论论证;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年的河西区司法局普治干部朱津发畅谈了感受。

  宋平顺对本市20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始终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全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全市整体工作规划和部署。各区县、各系统、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的各项部署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和多种形式,深入扎实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市形成了学法、用法、守法、护法和重视法制建设的良好氛围,各项事业逐步走上了法治化管理轨道。

  宋平顺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承担着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观念、引导法治行为的重要职责,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我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加强全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加快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摆到了重要位置。市委八届八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法制宣传教育部门要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实施,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加快滨海新区建设,实现全市“三步走”战略目标中的重要作用。

  宋平顺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须着眼于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实际效果。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深入搞好法制宣传教育。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基层、行业、地区的依法治理活动。当前特别要围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促进基层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

  宋平顺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法制宣传教育主体的意识,充分依靠和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精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各级人大、政协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各新闻媒体要紧密配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天津,营造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

  肖怀远要求,要认真总结20年来我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成绩和经验做法,并结合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科学谋划、精心安排好下一步工作,推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新发展。

  各区县、部委党委宣传部门负责人,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及内司委负责人,各区县、部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学者和多年从事普法工作的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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