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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审案 促社会和谐
  2005-12-20 09:57

  国有老企业市木材四公司由于某房地产公司6年不履约,造成资金压力严重,职工生活困难,情绪极不稳定,部分职工甚至出现集体上访苗头。案件到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先后十几次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努力,1200万欠款终于划入木材四公司的账户。日前,满怀感激的企业负责人代表400名职工给市高级法院院长张柏峰写来感谢信。

  这仅是市法院系统司法公正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多年来,本市各级人民法院始终把公正司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司法为民贯穿在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全过程,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加强监督、确保公正为主要内容的法院改革,重点抓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官驾驭庭审活动能力、分析认证能力、适用法律能力、法律文书释法析理能力以及抵御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的能力,使诉讼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在天津法院打官司公平、公正,以良好的司法信誉维护了天津的社会信誉。

  某企业在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不仅输了官司,还为此付出了近千万美元的代价。在此案中,法官一不压人,二不和稀泥,有理有据、公平公正,依法审理,使企业负责人倍受感动,心服口服他由此明白了案子的败诉是因为自己缺乏法律知识所造成的,并懂得了依法管理企业,依法经营,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他还专程到法院送去感谢信,恳请院长给案件主审法官记功。

  一个案件审结了,能够胜败皆服,通过对个案公正结果的追求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以公平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这正是全市3000多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所共同追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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