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建设和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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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7 14:13
 

西青区法律援助中心再举新措施

  近来,西青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了接待法律咨询、信访制度、代写法律文书管理办法等规定。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在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定的“三优先”原则。并对持证件前来申请援助的我区低保户、五保户建立了免于资格审查、直接进入援助程序的制度。与区残联建立西青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发放了法律援助卡,并被区残联命名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与区人大、区信访办建立了涉法问题联系制度。

  另外为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要求,不断满足农村特别是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的迫切需要,中心依托街镇司法所,在各街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制定出相应措施,确保人员落实。经过不断的努力,法律援助工作必将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做到应援尽援,更好的满足群众接受法律援助需求,为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让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为促进我区的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