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2日全市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后,西青区立即组织所辖三个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一是由主管局领导带领法律服务管理科人员,逐一深入所辖律师事务所,召开全体律师会议,认真学习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司法局矫局长讲话,与律师座谈,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状况。并针对目前全区"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基层组织选举和拆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等情况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要求全体律师坚决做到“三个决不允许”,并以此作为执业律师的基本条件。二是制作了“西青区律师队伍建设责任书”,分别由区司法局局长与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事务所主任与律师签订。责任书详细规定了律师在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参与社会敏感案件、群体性案件等不同方面严格禁止的行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的原则,完善了领导责任制度。
200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