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我法律援助中心为一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五百余元。
来自河北省沧州的刘某在我区某工地做建筑工,因为雇用合同的解除,分包工头拖欠其工资五百余元,虽经其多次索要,但包工头都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致使刘某身无分文,生活陷入困境。万般无奈,来到法援中心申请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得知该情况后,根据刘某提供的联系方式找到包工头核实情况,包工头对拖欠工资的事实完全承认。随即,工作人员耐心的向包工头讲明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寓法于情理之中。通过细致的工作,对方终于答应兑现工资。次日,农民工刘某拿到了久拖不决的工资,后专门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