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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民主权利,提高农民工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法律援助中心实施举措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一是在各乡镇街设立返乡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返乡农民工遇到的法律问题和纠纷给予咨询和实施援助。二是把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不仅包括外地来津务工农民,也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和在乡镇企业务工的农民,对农民工一律实行无差别待遇。三是对于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农民工不再要求其提供经济困难的证明,轻视其经济困难程度,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四是建立农民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上报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坚持回访、跟踪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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