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物权法》推进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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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5 09:30
 

  6月14日,武清区以学习贯彻《物权法》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举办了全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讲座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薛刚凌院长作专题辅导,区委常委扩大会全体领导,区五大机关部委班子成员和全区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共400余人参加讲座。

  薛刚凌院长从《物权法》产生的背景和意义、立法宗旨、基本原则、调整对象等重点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特别是对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与依法行政的关系作了更加详细的阐述,讲座内容丰富,深入浅出,联系实际,受到大家热烈欢迎。

  武清区纪检委书记韩胜军在讲座结束时强调: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物权法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是全区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决策者,法律素质的高低,对物权法基本精神理解和掌握程度,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武清的进程。我们必须以此次辅导为契机,把物权法的学习宣传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静下心来,认真研读物权法的规定,深刻领会物权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不断检讨和修正以往不正确的观念,纠正思想和认识上的误区,做学习实践物权法的模范。

  韩胜军指出,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把学习宣传物权法作为一项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作为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融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把物权法学习宣传落到实处。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特点,认真制定学习宣传教育计划,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把物权法学习宣传工作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共同推进物权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要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国家、集体和私人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同时,要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工作,不断拓宽和规范法律服务范围和程序,公正有效地解决群众合法的司法诉求。

  韩胜军要求,各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一个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物权法的高潮,努力调节好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努力建设一个人与人真诚相待、生活舒适、方便、安全的服务型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