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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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1-28 15:16
 

  我国《宪法》第89条第8项和第107条第1款关于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定,科学的确定了司法行政机构作为我国法律制度的职能部门的重要地位。

  根据2002年武清区委批准的武清区区直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武清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精神,司法局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全区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管理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5、管理和指导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参与组织、管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管理全区成人法学教育。负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普法骨干队伍的法律培训工作。

  8、负责“148”法律咨询专线电话的咨询接待工作。

  9、指导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司法局机关设置6个职能科室和公证处。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以及信息、调研、文秘、信访、档案管理和机关保卫工作。管理本局财务、固定资产及物资装备等项工作。

  2、人事科

  负责机关内部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年度考核、人事、工资、党务、干部培训、纪检监察、工青妇、计划生育、老干部、统战、文化等项工作。

  3、法制宣传教育科

  担负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办公室工作任务。负责全区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起草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行业、部门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区成人法学教育和普法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

  4、基层工作管理科

  担负全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工作任务。负责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全区司法助理员队伍。参与组织、管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

  管理全区律师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执业律师的证照管理和执业纪律的监督检查。指导律师、公证人员的业务培训、业绩考核和资格、职称的评定工作。

  6、“148”法律咨询服务办公室

  负责接待解答法律咨询,普及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接受法律服务的要求,指挥司法所和基层调解组织及时调处易激化的民间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对于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事项,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做好分流。定期整理分析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掌握社情民意,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公证处

  公证处是指国家专门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法律证明机构。《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公证处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办理公证事务,不受其他单位、个人的非法干涉”。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公证业务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类:

  1、证明法律行为。(1)证明合同、协议。包括各种经济合同、技术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包经营合同、承揽合同、联营合同、抵押合同、劳动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企业兼并合同以及各种民事合同协议。如赠与合同、合伙协议、抚养协议、赡养协议、宅基地使用协议、赔偿协议、拆迁协议、财产分割协议、还款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等。(2)证明收养和认领亲子。包括收养协议、解除收养协议、事实收养、认领亲子协议等。(3)办理继承公证。(4)证明单方法律行为。包括遗嘱公证、委托公证、声明公证、单方出具的担保书和保证书公证等。(5)对招标投标、拍卖、公司创立大会、抽签、开奖等现场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和证明。

  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1)证明法律事件。如出生、死亡、海难、空难、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2)证明其他在法律上有一定影响的事实。如证明亲属关系、婚姻状况、职称、学历、经历、身份、健康状况、未受刑事处分、民族、国籍、法人的资信情况等。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证明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等。公证的范围包括:证明文书的内容属实,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证明文书的签署地点和日期,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复印本、节本、译本等与原本相符,证明译文与原文相符。

  4赋予无疑义的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机构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效力。

  5、保全证据公证。保全证据对于预防纠纷、息讼止争具有重要意义。

  6、办理提存公证。提存是清偿债务的重要方式。

  7、其他法律事务。(1)保管遗嘱和其他法律文件。(2)代当事人起草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文书。(3)解答与公证有关的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4)办理抵押登记。(5)担任公证顾问,开展证前证后服务。

  法律援助:

  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是作为保障公民无论贫富都能平等实现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是实现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要求。

  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1)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3)负责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4)负责上报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统计,负责本辖区法律援助案件的档案管理。

  法律援助的范围:我国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1)刑事案件;(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法律事项;(3)因工受伤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4)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5)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6)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项。

  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对象:(1)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经济困难”的标准可参照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2)申请人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合法权益”是指法律应予保护的权利或法律允许行使的权利。如公民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工伤索赔、因侵权请求国家赔偿等。(3)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第一是在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中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予以援助。第二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为被告人,以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只要没有委托辩护人,法院应当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律师事务所:

  毕诚律师事务所

  地址:区司法局院内

  联系电话:82112673

  主任:陈友三 四级律师

  执业律师:王宗贵三级律师、刘亚山三级律师

  张振秀(女)三级律师、李玉春四级律师、

  郭永臣四级律师、李宝松律师、张洪波律师。

  津孚律师事务所

  地址:区司法局院内

  联系电话:82111030

  主任:李树林一级律师

  执业律师:王丽芬(女)四级律师

  李宝云(女)四级律师、龚建荣(女)四级律师

  苏庆海四级律师、庞万良律师。

  天弓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清区杨村镇雍杨西道66号

  联系电话:29321508

  主任:许志强一级律师

  执业律师:王洪琪三级律师、窦有东三级律师。

  津北斗律师事务所

  地址:武清区杨村镇雍杨西道66号

  联系电话:29340910

  主任:徐占国三级律师

  执业律师:刘家玉四级律师、张凤山四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