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和平建立部门职责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更好推进职责清单制度建设,和平区司法局公管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该方案。
全科在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建立部门职责清单制度工作的说明》的基础上,由科长牵头,以部门“三定”规定为遵循,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将本科的主要工作职责,进一步梳理细化为对公证员执业审核的初审上报及年度考核备案、对公证机构的年度考核及变更的初审上报、对公证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及变更的核准等六大项职责事项,明确了每一具体职责事项的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设定依据、管理权限、运行流程、要件名称等内容,制定完成了公证工作管理科行政职权要件、管理权限和运行流程梳理表。
通过制定职责清单,明确了部门工作职责,优化了职责事项运行流程,公开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办事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