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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司法部和整个司法行政系统紧急动员,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继5月13日发出《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后,司法部日前再次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律服务工作者,坚决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以更加顽强的精神、更加迅速的行动、更加密切的配合,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为坚决打胜抗震救灾这场硬仗做出积极贡献。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工作。要全力救治被困群众和受伤干警、职工,救治受伤罪犯、劳教人员,最大限度地保护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要坚决确保监狱劳教场所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加强监狱、劳教所内部正规管理,有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全力维护监所安全稳定。要千方百计安排好干警、职工等人员的生活,根据灾区监狱等单位抗震救灾工作实际需要,迅速安排有关省(市)司法厅(局)向受灾严重的监狱、劳教所支援急需的帐篷、药品、衣被、食品等救灾物资,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的吃饭、饮水、穿衣、住宿等问题。要认真做好卫生防疫和防次生灾害工作,切实防止监狱劳教场所灾后疫情的发生,切实防止次生灾害发生,避免造成新的损失。全国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积极开展捐助活动,支持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与抗震救灾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有关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法制观念,维护灾区正常社会秩序。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认真研究灾区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灾后重建工作和灾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信息来源:司法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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