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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暨“迎奥运、促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正式启动

  2008-05-19 10:53


迎奥运、促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

  5月15日,由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司法局联合举办的天津市“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暨“迎奥运、促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活动在我市各区县全面启动。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到出席南开区长华里社区、和平区崇仁里社区启动仪式。北京奥组委、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及承办奥运会比赛项目的省市代表出席了启动仪式。

  赵大程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法治奥运是人文奥运的重要内容,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依赖于良好的法治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体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水平的根本途径,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政府的责任。作为奥运会的组织者,要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牢固树立依法办奥运的观念,用法律手段保障奥运筹备和组织工作;作为普通公民,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参与奥林匹克活动和其他体育活动;作为奥运会志愿者,要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奥运会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维护所有奥运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作为窗口行业和社会组织,要依法诚信服务,尊重各国代表团和世界各地游客的合法权利,促进社会服务的规范化。当前,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奥运法制宣传的重点,围绕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此次活动是全国“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继北京、青岛、上海、秦皇岛、沈阳之后的最后一站,活动将一直持续到北京奥运会结束。期间,将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小型分散的奥运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加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环境卫生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奥运、支持奥运,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