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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区、市)司法厅(局) 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2008-05-09 10:29


  为推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近日,司法部在杭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司法厅(局)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有关厅(局)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同志汇报交流了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三个会议"精神的情况。座谈会结束时,司法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岳宣义同志讲了话。

  岳组长说,通过在河南、江西、浙江部分地区的调研,我们感到,各级对"三个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摆在突出位置,紧密结合实际,周密安排部署,有些工作已经上路,有的工作已初显成效。总的看,今年的工作起步比较好,开局比较好,形势比较好。下一步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抓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在抓深入上下功夫,在"弹钢琴"上下功夫。抓一件是一件,成一件算一件,争取更多进步。

  岳组长强调,要深入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成功经验。他指出,没有特色,就没有生命力;没有品牌,就没有说服力。党的十七大在理论上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提出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论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单位具体特色的总和,"整体"特色是无数"具体"特色之和。因而,做好司法行政及其反腐倡廉工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面大旗无疑是重要贡献。

  岳组长指出,这些年来,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探索和实践出了一些特色和品牌。一是在指导思想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教育、制度、监督和改革、惩处工作一盘棋,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又好又快地发展,不搞"单打一"和"一枝独秀"。二是在工作思路上,提出和实行"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抓好三项工程"的基本思路。围绕司法行政改革和发展,紧贴实际,紧靠中心,追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没搞"两张皮"和"空对空"。三是在工作方针上,提出和实行"教育在前、预防在先"的基本方针,"良医治未病"。重点抓好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抓好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规章制度的落实,不搞"不教而诛"。四是在工作布局上,明确提出把中央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题和灵魂,全力加以推进。整个反腐倡廉工作以《实施纲要》为统领。五是在工作方式上,"靠总结经验吃饭",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每年年中分析反腐倡廉建设形势,清醒头脑,鼓劲加油。近年来,先后总结推广了二十多个省厅(局)的经验,特别是总结了十六大以来的基本经验。六是在制度建设上,着重强调和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抓住贯彻落实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拉动整个党风廉政建设。推行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不直接管人、管钱、管项目、管物资采购),解决权力过分集中问题。七是在队伍建设上,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八是在监督方面,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领导参与所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从人大、政协等单位聘请特约监督员,建立同驻监(所)检察室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同罪犯劳教人员刑释解教前谈话和征求意见制度。九是在政治纪律上,设立"高压线",提出了"九个不得"。岳组长指出,这些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特色和品牌,受到广泛关注和各方好评,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给予充分肯定,我们要坚持和发扬下去。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赵光君同志率厅和"两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座谈会。驻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张祥同志主持会议,组局部分同志参加了会议。 (信息来源:司法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