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的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5、16日进行,请考生朋友们提前将考试用品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如果发现身份证丢失的请马上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丢失准考证的请联系天津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补发。参加考试时两证不全者将不能进入考场。
另,请各位考生提前熟悉自己所在考点的位置,以免考试当天因找不到考点学校而耽误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