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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处工作职责

  天津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对外称天津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为局机关职能处室。

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我市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计划和规范;

2、贯彻执行司法部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规章制度;

3、负责管理我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

4、依照规定权限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5、承办审查、授予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对我市的资格证书持有人进行管理;

6、开展国家司法考试的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

7、组织有关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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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热线:23048115 报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