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区司法局从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入手,改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充分发挥人民调职能作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员(联络员)制度的工作意见》。人民调解员(联络员)是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之间,相互联络、沟通、传递矛盾纠纷信息的人员,任务是发现矛盾纠纷早、较真实、反映快。建立人民调解员(联络员)制度,是为了编织好横到边、纵到底、上下贯通、有效管用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系统,为切实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