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民所急 速调速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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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04 16:27
 
 2008年2月初,宁河县大北涧沽镇司法所,快速成功调解了一起死亡赔偿纠纷。2月1日夜间,宁河县大北涧沽镇大北村农民,李海林,男,现年54岁,在本镇私营企业联鑫公司打工时,被铰进正在运行的机器中,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当事双方因赔偿金额发生纠纷,死者亲属要求对方共赔偿35万元,如不答应就聚众到厂里闹事,扰乱厂方正常生产。厂方提出死者是因为值夜班串岗睡觉造成的,故不想赔付那麽多。眼看春节临近,双方情绪波动都比较大,纠纷几急待平息。第二天下午1点,大北司法所,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了调查,正式受理了该纠纷,并及时进行调解,先采取“背对背”,一是与当事人双方分析了发生事故的原因和要求赔偿的理由;二是向双方当事人讲明利害关系,如果这次纠纷调解不成功,而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索赔的话,时间一定要长,对双方都不利,死者要入土为安,厂子要继续生产。从而动摇当事人固执的心理防线,为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打下基础。三是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灵活制定了速调速结的方法。下午4点,让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但双方当事人在赔偿金额上仍有分歧,司法所的同志们再次给双方耐心、细致、反复地做思想工作,并提出了赔偿32万元的调解意见,又经过一番讨论,当事双方气已全消,心平气和地点头同意。司法所人员当即制作好协议书,双方毫不犹豫的在协议书上签了字,此时已是晚上8点了,当事双方都很受感动,这样,这场纠纷得到了快速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