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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组织10余位律师,于2006年12月7日到“新世界花园小区”,举办了以“律师送法进社区,以实际行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此次活动得到了和平区政府南市街办事处和“新世界花园小区”居民委员会的大力支持。
律师们首先为业主讲解了日常生活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宣传了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然后分成6个组接受业主们的法律咨询,就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个案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引导。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反映出:
一是律师在百姓心目中具有相当的信任度,可以在疏导社会矛盾,解决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发挥作用。业主们反映,由于律师立场“中立”,所以愿意听取律师作为专业人员的意见。有的业主当场表示,一定要认真考虑律师的意见,争取在法律的框架下和解解决纠纷,不出格。
二是应大力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上下功夫。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业主和物业公司都缺乏准确的法律定位,混淆各自独立的法律关系,造成各方怨气很大的现象。例如,一个蒋姓的业主的暖气管泄露问题已经愈三年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他认为这个问题就应当由物业公司解决,其间还发生过与物业公司人员的殴斗、派出所介入、公开打出标语等过激行动。在明白了应当找开发商后,开发商却仍然派物业公司来解决,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甚至说我们就代表开发商,造成情绪对立。
三是业主对交付多少比例的物业费问题十分敏感,处理不好,会引发新的矛盾。
此次活动后,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向居委会搜集了业主的情况反馈。业主们普遍反映,这次活动很及时,效果好。律师们通过讲座和咨询的方式,不仅帮助广大业主学习和正确理解了有关法律规定,还帮助广大业主解决了维权过程中的种种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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