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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确保全县大局稳定、社会安宁的重要环节。为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几年来,蓟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从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加强对基层刑释解人员安置帮教业务的指导,充分发挥蓟县帮教办的职能作用。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详细了解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二是健全并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衔接制度,与公安部门互相配合,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力度,做到不脱管、不失控;三是加强基层帮教组织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四是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工作,千方百计解决帮教对象生产、生活、责任田等问题,解决后顾之忧。在工作中主动进位,精心组织,上下沟通,统筹安排工作,一方面通过督促和检查各基层单位安置帮教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加强信息反馈,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地指导和纠正,另一方面根据上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及时拿出工作方案,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截止目前,全县回归不满5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分布在27个街、乡镇、349个行政村和7个基层单位,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帮助各基层单位的每个帮教对象分别建立了档案,实行“台帐”管理。为推动工作扎实开展,2001年至2005年6月共组织安置帮教工作骨干培训班8期,培训骨干960名,召开各种座谈会、经验交流会20次。发放宣传材料16000多份,张贴标语1560余幅。配合“严打”整治斗争进行了刑释解教人员的重点排查工作,进行分类排队,了解重点问题,重点了解需要帮助解决的重点问题。此外,每年都要牵头组织安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并邀请县领导参加到监狱、劳教所开展超前帮教活动。激发了服刑人员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目前,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蓟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现已将全县所有的回归人员纳入了微机管理,所有资料一经点击一目了然。逐级落实了以定对象、定力量、定措施、定责任为内容的“四定”责任,对那些恶习较深、改造效果较差的回归人员逐一落实了“内防外控”措施,实行了包保责任制。在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上,本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积极协调,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安置率现已达到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3%以下。为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维护蓟县社会稳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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