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公证处配合区中心工作对待迁房屋现状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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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01 11:04
 

   今年是我区“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津南区公证处在津南区司法局领导下,调整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津南区委八届八次全会提出的“两推进、两建设、一整合、一保证”发展战略和农村工作会议确定“河、湖、园、城、整、稳、人、实”八字方针。主动介入区委中心工作,对我区待迁房屋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为做好此项工作,司法局主要领导与公证处及公证律师管理科同志及时召开业务研讨会,对证据保全公证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公证员与涉及拆迁的各镇、村密切配合对待迁房屋现状进行录象并办理公证。细致的工作赢得了各镇、村工作人员和公证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之中。津南区公证处积极主动地配合政府重点工作,认真办理待迁房屋证据保全公证,对加快推进我区工业化和城市化,集约整合利用土地,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促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政府的重大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