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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公证处于一九八二年七月成立.二十多年来有了较大的发展,年办证数量逐年增加。开办涉外业务以来,为出国留学、探亲、定居及参与国外工程投标等事务办理的公证书发往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该公证处按照市司法局的部署和区局党组“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层次推进、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于二○○四年七月完成了体制改革。公证处在改制后,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均发生了明显变化。该处全体公证人员决心不断推进公证工作改革,为本区的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公证职能: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证明各类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提存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应当公证或登记的事务。
公证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路联系电话2839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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