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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劝业场街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能作用 取得显著成效
  2008-05-08 09:50

  和平区劝业场街司法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基层司法所职能和任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坚持解放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工作实效,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和平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贡献了力量。

  干部队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劝业场街司法所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司法所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切实解决“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大学习大讨论,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围绕“理论基础、大局意识、业务能力、党性修养”开展经常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掌握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能力,熟悉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人民调解实现化解矛盾在萌芽。劝业场街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委员会条例,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全街12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调解主任12人(兼综治工作),调解委员111人(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的104人),建调解小组340个,调解员442人,形成了人民调解三级网络机制,有利保证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每年调解矛盾纠纷在150起左右,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在95%左右,实现了一般矛盾纠纷不出社区,把较复杂和疑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未出现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此外,06年9月公安和平分局从派出所抽调干警派到街司法所成立联合工作调解室,一是负责处理派出所转来的民事纠纷,二是协助做好刑释解教回归人员教育、深入社区调委会现场调处疑难矛盾纠纷。一年多来,工作调解室发挥了比较明显的作用,得到了街领导和社区主任们的认可和好评。同时,司法所在街办事处综合服务大厅设有司法服务窗口,负责接待居民群众法律咨询,家庭、邻里矛盾纠纷调解,刑释解教回归人员谈话教育,及时协调街道劳动保障、民政、信访、综治等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和办事效率。

  帮教安置有效控制再犯罪。劝业场街司法所坚持和贯彻“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工作方针,千方百计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法制教育和就业安置工作,努力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到2007年底,全街五年内刑释解教回归人员80名,其中建立帮教措施72人(另外8人为人户分离),帮教率达100%,就业率达95%。目前回归人员中享受政府民政部门低保5人,享受解困卡1人。根据司法局、民政局、区安帮办联合下发的《和平区关于为刑释解教人员发放临时救济的通知》精神,07年以来,为12名刑释解教回归生活困难人员办理了临时救济。今年春节期间,对20名年龄偏大、患重病、就业困难、有未成年子女的回归人员家庭实施帮扶助困。司法所充分利用好、用足政府的相关政策,尽量帮助解决就业和生活困难等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向区领导反映工作情况,得到了区领导的支持。由于各项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有力,没有发生重新犯罪,为减少和控制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区矫正工作落在实处。劝业场街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主要是掌握全街社区矫正对象的变动情况,对重点矫正对象进行帮教和生活困难救助。坚持协助社区责任民警定期入户走访谈话,了解情况,帮助就业,为家庭困难的人员协调办理低保和生活临时救助手续。有效帮助矫正对象端正态度,努力使之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基层法律服务切实解决百姓法律需要。劝业场街司法所积极指导法律服务所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全力配合街道落实“五五”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的职能作用,不断拓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领域。劝业场街法律服务所始终追求“以社会效益为主,以经济效益为辅”的服务宗旨,注重加强队伍素质管理和各项制度建设。2006年代理各类案件61件,业务收入10万;2007年代理案件77件,业务收入11万元。法律服务所为方便社区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减少诉讼、化解矛盾、普法宣传、稳定社会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2006年11月在全市率先建立花园路社区“法律援助之家”,工作人员由司法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10人组成,坚持每周五上午坐班接待、咨询服务,定期深入社区和学校为居民群众、进城务工人员和青少年学生讲法制课,受到普遍欢迎。法律服务所的建设、管理、服务以及社会效果在市区法律服务所中处于前列,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