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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东丽区司法局就华明示范镇开展警民联合调解、法官指导调解工作召开专题研讨会。参加研讨会的有区司法局主管领导、华明街政法书记、管委会主管领导,及华明街司法所、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华明中心法庭、华明派出所、华明街法律服务所律师和新建各居委会负责人等参加。
研讨会上首先由区司法局领导传达了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解与治安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并对在华明示范镇开展警民联合调解、法官指导调解工作提出要求:一是研讨工作要解放思想,紧密结合华明示范镇全面创新管理体制、管理方式等新情况,在建立联合调解机构、指导联合调解工作、提供法律保障等方面创新工作思路;二是开展工作要求真务实,紧密结合居委会具有面积大、人口多、村民改居民、居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存的特点,制定措施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创新工作方法,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三是联系实际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职能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基层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创造性地开展法庭指导调解、警民联合调解、法律服务所参与调解等工作。
会上,华明中心法庭庭长、赤土派出所所长、华明街司法所所长、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华明街法律服务工作者、新建各居委会负责人按照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华明示范镇及居委会的实际情况,分别就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开展警民联调、搞好法律服务、做好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地化解、调处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措施及建议进行发言。
华明街政法书记结合华明街综治工作情况,就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提高调解协议的约束力,加强司法所、法庭、公安派出所协调配合,提高法律服务所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要求。
最后区司法局领导要求与会各部门要加强交流、密切配合,积极探索指导人民调解、开展警民联调、搞好法律服务工作新机制,力争华明示范镇的人民调解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为实现东丽的率先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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