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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年少犯下的错误,如果教育、引导、挽救不好,将会影响他的一生。今年以来,北辰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要求,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主线,广泛开展未成年人的维权活动,坚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
一是通过“法律三进”活动,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首先,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组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讲座,配合全区中小学有针对性地讲法制课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报告113场次,4万名在校生受到教育。在北辰区南王平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隆重举行了“北辰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授牌仪式和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宜兴埠镇、天穆镇把铁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引进校园,西堤头镇在镇域内的多所中小学巡回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北辰职专举办青少年法制讲座,召开“法律在我身边”主题班会,创办了《法律伴我行》专刊,开展了“争做守法青年”等活动。集贤里街在集贤里中学组织的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与维权”为主题的法制教育讲座,使广大师生受到了良好的法制教育。其次,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加强官兵特别是青年官兵的法制观念。宜兴埠镇、西堤头镇先后在武警天津总队六支队、93779部队,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送去法律图书和法制宣传资料,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为青年官兵们进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受到热烈欢迎。第三,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青年打工人员的法制和维权意识。印制《打工维权“60问”》10000册,广泛发放,使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青年打工人员明确打工遇到问题时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学会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天穆镇深入市重点工程项目—南仓立交桥建筑工地的外来务工人员中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小淀镇深入小淀村旧村改造工地,面向企业外来务工人员3000多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区妇联邀请金辰律师事务所刘淑云律师深入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宜兴埠万达轮胎厂,为200多名外来务工姐妹讲解《婚姻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他们送去了法律知识。
二是广泛开展未成年人维权保护,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加大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援助帮教工作,一直是区法律援助中心的重点工作,通过不断探索、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首先,加大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力度。为更好地落实完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年初,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检察院将《刑事诉讼法》与《法律援助条例》有效地衔接起来,共同签署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法律援助的意见》,使法律援助律师介入案件的时间提前、法律援助实效增强、促成附带民事赔偿和解、实施重点帮教,对完善本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起到重要作用,共办案108件,受援人群1006人次。其次,“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项目”确定北辰。今年5月17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办、天津市律师协会承办的“天津市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项目启动仪式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研讨会”在我市召开。“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项目”是全国律协与国际司法桥梁组织合作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项目,天津市被确定为全国四个试点省、市之一,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天津市的试点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会上,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孟海向来自全国律协的项目负责人、国际司法桥梁组织的项目官员及律师们介绍了北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在未成年人维权、援助方面的一些创新做法,得到了各界领导、国际项目官员的认可。再次,以学校为主阵地,加强未成年保护。充分利用校园的舆论宣传工具,通过广播、宣传栏、闭路电视、黑板报、橱窗、校园网等渠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并做成通俗易懂的图片张贴于学校楼道、小区门楼、村居宣传栏、游乐场所等青少年经常去的地方,共计4000余份,不仅有较鲜明的时代特征,而且营造了良好的教育氛围,培养了青少年浓厚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
新时期、新形势下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北辰区司法局结合党的十七大有关精神,将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继续增加教育宣传活动次数,大力开展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北辰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整体水平,使青少年远离犯罪、健康成长,为创建和谐北辰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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