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基层工作 > 社区矫正工作 正文
宝坻区林亭口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三见面”活动
  2006-03-15 17:15

  林亭口镇司法所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社区、和谐街镇”活动,与所辖区的7名矫正对象逐人开展“三见面”活动,即包片民警、矫正责任人、矫正志愿者与矫正对象座谈会。座谈会主要以相互沟通为主,与集中教育“一人讲、众人听”的形式区分开来。让矫正责任人和志愿者从更直接的层面来了解各自负责的矫正对象,走入他们的内心世界。

  会上大家畅所欲言、气氛活跃,不少矫正对象主动谈了自己的犯罪经历和心理历程。这次“三见面”活动是对心理矫正的一个初步探索,让矫正对象说出心里话,交流心声,也是一种很好的心理矫正方式。通过这次活动,实现了“两个转变”:一是变被动为主动,使矫正对象充分认识到自己是矫正工作的主体之一,在矫正期间不仅需要被动地接受集中教育、参加公益劳动,更重要的是主动敞开心扉,和社区民警、志愿者等矫正小组人员多交流,找到导致犯罪心理的症结,改变自卑封闭心理。二是变形式为实在,改变责任人、志愿者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的状态,不仅要简单了解矫正对象的生活工作情况,更要掌握矫正对象的心理变化,消除不健康心理,通过沟通增加彼此的信任度,真正成为矫正对象的知心人而非监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