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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区严把青少年教育关矫正工作有成效
  2006-03-15 17:14

  河西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注重做好青少年矫正工作,严格把握各个工作环节,预防重新犯罪。根据青少年矫正对象身心特点,采取有效矫正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矫正,收到良好的效果。在开展矫正工作中,对青少年矫正对象,坚持四个“不放松”的原则。

  一是坚持思想教育不放松。针对青少年情绪易波动,思想较为幼稚的特点,把住矫正对象思想关,开展树立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有意义的教育活动,加强思想矫正。二是坚持严格管理不放松。矫正对象必须严格地执行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制度,按时报到、按时思想汇报、按时参加公益劳动,自觉遵守矫正纪律,自觉接受社区矫正。三是坚持警示教育不放松。开展以案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青少年矫正对象旁听案件审理,为其敲响警钟,预防重新犯罪。四是坚持鼓励学习、就业指导不放松。针对青少年矫正对象在学习、就业中遇到的困难,与有关部门及时协调,确保为其提供学习、就业机会,使其能够走向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尖山街矫正对象刘某,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执行。街矫正办公室依据他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具体帮教措施,鼓励他振作起来,勇敢地面对自己。针对其因重哥们意气而犯罪的环节,加强思想教育,并引导他继续文化学习,提高个人素质。经过矫正办公室耐心细致的工作,刘某对所犯罪行有了深刻的认识,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不仅能够认真遵守矫正对象的各项纪律,实事求是地汇报思想,按时报到,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而且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的学习后,信心倍增。其间,学校得知其是矫正对象,准备劝其退学。街矫正办的工作人员一方面积极与学校联系;另一方面与其家长及时沟通,严防刘某情绪波动。经过多方努力,刘某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为此他非常感动。现在他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成为一名多次受到老师和学校领导的表扬好学生。他真诚地表示:一定痛改前非,不辜负学校、家人,特别是矫正办同志的关怀,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对自己的关爱。目前河西区青少年矫正对象能够自觉接受矫正,表现稳定,未有重新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