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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市局安置帮教组织的指导下,在县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抓重点、攻难点,勇于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大胆实践,注重实效。多年来,帮教率和安置率均达到100%,重新犯罪人员逐年减少,筑牢了我县社会稳定的基础防线,优化了经济发展的环境,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贡献。蓟县成立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以来,依托县、乡镇(街)、村(居)建立三级帮教组织491个,从事安置帮教工作人员1416余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县的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先后制定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办法》、《乡镇(街)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工作规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安置帮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安置帮教档案管理规定》等多项工作制度,使全县安置帮教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为了将帮教工作纳入到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中,年终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实践证明,建立这种责任分明、赏优罚劣的工作机制,有力地调动和激发起了各级帮教组织的积极性,促进了全县安置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安置帮教工作,每年都专题听取汇报并提出工作意见,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年财政预算。各乡镇(街)政府也不断加大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投入力度,改善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办公条件。并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帮教干部每年的业务培训,同时不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每年为服刑人员送科技、送法律、送文化的帮教活动。千方百计想办法为帮教对象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
蓟县制定了安置帮教工作目标责任制,把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定量细化、分类考核、逐级签定协议书,按照包安置、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的要求,实行结对帮教,将帮教工作纳入各年度重点目标考核范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实行了科学化管理。充实数据,实行微机化管理。为便于掌握回归人员的发展动态,畅通信息,对各街、乡镇分别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数据库,对刑释解教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犯罪情况全部输入微机,实行微机管理,所有资料一经点击一目了然。安置帮教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几年来,蓟县安帮办注重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调,每年召开两次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优势,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公安机关主动找帮教对象谈心,做思想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刑释解教人员开设技能培训班,为他们就业提供方便;民政部门为生活有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优先办理低保;工商管理部门根据城镇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情况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确有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减免工商管理费。县妇联根据自身职能,扶持女刑释解教人员从事种植、养殖等行业,使她们走出生活困境。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社会资源,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技术特长,将安置帮教工作有机地融入到社会管理中。强化刑释解教人员转化教育。实践中,主动做好“三个延伸”,使转化工作取得明显实效。一是转化教育向“大墙内”延伸,组织有关人员和服刑在教人员亲属到狱、所内走访探望,与他们开展谈心交流,增强其转化的信心。转化教育向家庭延伸,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庭逐个排查摸底,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实行定人、定时、定点帮助,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增强其转化的决心。转化教育向社会延伸,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使刑释解教人员备感社会大家庭的温馨,增强其转化的良心。
抓好安置帮教人员的典型培养。把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典型培养当作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方面通过政策感召、真情感化,主动地帮助他们彻底转化,从中培养先进典型。另一方面注重发挥转化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达到以点带面、共同转化的目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确保全县大局稳定,社会安宁的重要环节。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只能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进行摸索。为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几年来,蓟县安帮办始终坚持从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大局出发,经常深入到农村、厂矿、企业事业单位进行走访调查,经常与监狱劳教部门保持联系,了解掌握我县服刑在教人员的改造情况。经常到工商、劳动、税务等部门进行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工作上的协调,广泛争求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反复调查的基础上先后起草了蓟县《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为安置帮教对象办实事活动的安排意见》等项指导性文件,为规范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奠定了基础。目前,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现已将全县所有的回归人员纳入了微机管理,逐级落实了以定对象、定力量、定措施、定责任的四定责任,对那些恶习较深,改造效果较差的回归人员逐一落实了“内防外控”措施,实行了包保责任制。在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上,本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积极协调,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安置率现已达到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3%。
安置帮教是整个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为刑释解教人员办实事“安其身,”是他们回归社会后能够重新溶入社会的重要条件。蓟县每年都有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200多人,这些人心理脆弱,尽管多数人有真诚悔过、重新做人的决心和愿望,但如果不能得到妥善安置,没有生活出路,重新犯罪的可能性极大。因此,切实做好安置工作,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措施。在工作中我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把原在职的非农业人员作为重点帮教对象,因为这部分人一旦犯罪,就失去了工作岗位,面对就业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他们重新找到工作是非常困难的,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一方面积极协调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他们一道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大安置帮教对象就业指导和培训,拓宽安置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做好工作,使大部分原在职的非农业户口刑释解教人员都能得到较好的安置。另一方面,通过各种社会关系为刑释解教人员牵线搭桥,积极宣传安置帮教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意义,讲解有关安置帮教的政策,介绍刑释解教人员悔过自新的情况,使接收单位尽可能消除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歧视态度,使很多一时找不到工作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走上工作岗位。这不仅使他们在生活上有了保障,还使他们重新树立奋发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鼓起重新做人的勇气。为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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