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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政府组成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提升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日前,红桥区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区21个政府组成部门的一把手参加了集中统一考试。
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第一年,领导干部作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肩负着落实各项普法工作目标的重任。红桥区人大常委会对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核,是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普法工作的制高点来抓,既要使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利,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也使人大常委会自身更好得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任免权,加大对政府组成人员的监督力度。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是红桥区人大常委会自“四五”普法以来建立的一项制度,凡由人大常委会在换届前或届中调整的领导干部在被任命前均要通过法律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均不得予以任命。这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全区公务员的学法用法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此次考试由红桥区依法治区办公室以全国“五五”普法统一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命题标准而拟定的,内容涉及《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突出了领导干部应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参考人员的合格率达100%,全部通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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