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 突出服务理念 努力构建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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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4-05 11:07
 

  随着城市载体功能的不断拓展和完善,加强街道社区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已摆上街道社区的重要工作日程,已成为各级普法管理部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任务。特别是实施“四五”普法规划以来,更加显示出在街道社区中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在实现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和“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工作目标中的重要性。社区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空间,是由最普通的群众组成的最基层单位,在街道社区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基层的具体体现,因为街道社区最具人民性。街道社区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基础稳定了,就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上去了,群众安居乐业,就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社区工作的得失,直接关系到人民利益的得失。加强街道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的任务。近几年来,特别是近两年来我区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服务理念,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中,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取得良好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在组织措施上做到“三个到位”

  (一)认识到位。我区从区领导机关、区普法依法治区负责部门到各街道社区不只对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的重要性上形成了统一的认识,更主要体现在付诸实际工作的指导和实践上,在“四五”普法启动阶段,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分别作出了关于加强街道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意见”,每年度,政府都有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务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该项工作,定期听取普法负责部门的工作汇报。各街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把法律进社区工作纳入街政重要工作之中,列为一把手工程。

  (二)组织到位。为有效地加强对法律进社区的组织领导,我区在原有依法治区四个专项治理小组的基础上,又增设了街道社区普法依法治理专项治理小组,由区政府街政管理部门负责;各街办事处组建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的领导机构,由街综治办、司法科等部门具体负责的办事机构;各以居委会为单位的社区均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全区9个街办事处和158个居委会有组织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使法律进社区工作从上至下形成了四级组织管理网络。

  (三)制度到位。为保证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区先后制定了法律进社区工作标准、法律进社区考核考评办法、街道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等多项制度。治区办每年对全区进行的普法检查验收中,把法律进社区工作纳入对街道系统检查的重点,制定百分标准,严格检查制度,从而从制度上保证了法律进社区工作落实到实处。同时每年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士对法律进社区工作进行检查、视察,争取社会各方人员对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支持,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在教育对象上做到“三个突出”

  第一突出社区居民骨干。特别注意调动和发挥居住在社区内的党员和离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等作用,以他们为中坚力量组成了1500余人的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第二突出社区青少年。全区9个街均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有些小区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学校、阵地等,各小区均与辖区中小学建立了工作联系,定期对青少年开展适时的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特别在寒暑假期间,组织青少年参加社区内的法制夏令营、家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如三条石街组织辖区中小学生到各小区内开展“崇尚科学、拒绝‘法轮功’进社区活动”向居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知识;铃铛阁街由家长、学生共同参加的法律知识演讲竞赛活动;西沽街在青少年和家长开展了“怎样教育孩子”、“青少年学法用法与成长的关系”等为题的座谈或讨论,都收到好的教育效果。这些有益活动的开展,使在校的学生出了校门走进社区同样感受教育氛围,形成锁链式教育形式,使社会每个环节都不失控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第三突出下岗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着新兴居民小区的增多,小区内的各种服务措施不断完善,扩大了就业渠道,吸引更多的下岗职工和外来人员在小区务工经商,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是现在和今后相当艰巨的任务。各街道社区建立了再就业培训学校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制业校,把重点放在40、50下岗人员和35岁以下外来务工青年中,使下岗职工和外来务工青年的“千校百万”法制教育任务在街道社区得到了落实,近两年来,共组织骨干培训1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五万余份,法律咨询130余次,解答问题200余件。有的社区还与再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签定学法守法保障合法权益承诺书等,这些活动的开展,不但吸引他们积极参与学法用法活动,同时也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在普法内容上贴近广大人民群众

  街道社区法制教育内容由两方面组成,第一是相对比较固定的学习内容,这部分基本上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国旗法》、《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涉及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我区把部分内容的法律知识编入《红桥区市民学校手册》、《外来人口法律实用手册》等教材中供群众学习使用。第二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不同地区的实际,有侧重、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这方面比较灵活,各社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掌握。就全区面上而言,每次全区性的大型活动,如五月份的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各社区在这些活动中,都根据全区的统一要求,做好相应内容的法制宣传。如去年,我区全市举办的“12.4”宪法宣传日活动中,除了在西沽公园广场前设立中心会场外,全区以居委会为单位的小区都设立了宣传站,张挂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这次宣传活动是最近几年来,声势最大,宣传涉及面最广,受教育人数最多的一次。

  四、在方式方法上丰富多彩、灵活多样

  在近两年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中,我区开创了很多有益的教育形式,如在居民社区中举办消夏纳凉晚会、法制图片巡回展览、法制夏令营、无毒社区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营造了氛围,提供了环境。但这些方式方法还不能满足群众的需要,我们在原有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还有一定数量的成片平房,封闭管理小区日趋增加的实际,在教育宣传形式上不搞“一刀切”,我区确定了以居委会为载体,向居民楼、院、家庭延伸的工作思路,指导各社区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开拓普法教育与维权相结合,普法教育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普法教育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等方式的新途径和新渠道,使法律进社区的形式朝更有易于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向扩展,通过好的形式进一步增强法律进社区的实际效果。为了突出法律服务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尽最大努力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让百姓不出社区就能得到法律服务。在巩固和完善法律进社区和“四个一”工程的基础上,我区还先后组织了律师进社区、公证进社区、法律援助进社区等具体的法律活动,把过去面上的宣传教育活动转变为扎实地为群众提供急需的法律服务上来。为此,2005年以来,我区建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和法律志愿者等人员组成的三级法律服务网络。“三级网络”是:区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联系点。使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形成了相对比较完善的服务模式,将以往临时的、零打碎敲的服务以网络形式固定下来。全区80余名律师、7名公证员、30余名法律工作者和1500余名法律志愿者分别与9个街和158个居委会建立了对口法律服务关系。法律服务活动形式多种多样,如举办知识讲座、提供法律咨询、代书、对出门不便的上门服务,特别关注社区老、少、残、下岗职工、生活贫困等弱势群体的服务,使他们从我们提供的法律服务中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我们还针对各社区的法律需求和不同层次人员的兴趣,举办他们所欢迎的法律服务形式,如北洋律师事务所根据芥园街的需求,在青少年学生中举办了法律知识讲座和竞赛活动,为了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加,提高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律师张旭还自费购买了奖品,奖给参赛学生。在社区法律服务活动中,各律师事务所还十分注重为街属实体提供法律服务,通过这些律师的法律服务减少了纠纷,仅去年第四季度统计,全区避免了6起诉讼,并挽回经济损失11万余元。

  五、法律进社区工作促进了和谐社区的建设,推动了居民自治工作

  近几年来,我区开展以法律进社区为龙头的“六进社区”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一是为居民群众办了一大批好事实事,据近两年来的统计,为居民群众解决消费投诉3143件,法律咨询和公证事项4216件,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三万余人,社区志愿者累计为居民解决日常生活难题达7万件。二是促进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我区在实施的“社区文明服务卡助万家行动”中,坚持服务的宗旨,不断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量。区房产总公司把“社区文明服务卡助万家行动”归纳为8个方面,57项考核标准,实行24小时全天候接待服务,群众满意率达99%。该公司所属三条石房管站,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煤气公司红桥营业所实行了便民服务网络化,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次办成。城西供电公司实施行业服务承诺。华水自来水建设有限公司三分公司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卫生系统面向社区,服务家庭,各医院开通了专线电话,形成了集预防、医疗、康复、保健于一体的社区服务网络,得到了中央文明办、国家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的肯定,向全国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全区22个行业组织开展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达标活动,并在各社区内建立了服务机构,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和好评。三是加强了社区环境治理。几年来共向全区居民免费印制了15万套《社区文明服务卡》,《社区文明服务卡》为群众提供了较为宽泛的服务信息,也为整治街道里巷和居民区“乱贴乱画”现象提供了契机和条件。各街办事处会同环卫、城管等部门发动居民清脏治乱,规范广告宣传和环境卫生达标管理。截止目前全区已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区达到了绿化、净化、美化、序化、亮化标准,为居民群众提供了干净整洁、安宁有序的生活环境。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推动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为保证社区依法建章建制,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了《红桥区社区居民自治指导章程》,9个街办事处及158个社区委员会均制定了符合各自实际的居民自治规章、办法、规定等。特别是近两年来,以“三会一站”为载体,实行“议行分设”管理机制,开创了一种全新社区居民民主自治模式,全区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又向前迈出了新的一步。在公共事业管理上,社区由过去依靠行政管理为主向社区居民依法自治、自我管理为主的方向转变,把原来的行政化管理转变为社会化管理,将自主权真正交到居民手上。社区居委会组织逐步达到没有行政色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通过居民自治的形式把社区居民组织起来,凝聚起来,依靠社区的力量办好社区的事情。目前,我区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正在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这也是“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四五”普法规划总体目标在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方面收到的必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