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沽区司法局全面启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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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01 15:49
 

  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部署,精心组织,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学习调研阶段的安排意见。于3月26日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动员全局党员迅速行动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当中去,保质保量地完成本次学习实践活动。

  会上,金元局长就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了动员讲话,并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如下三点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机关是维护法律公平、保障人民民主、塑造社会诚心、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机构,肩负着法律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及法律服务的重要职能,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不断深入,司法行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责任越来越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创新思路,把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的水平,努力为“打造新滨海、建设新汉沽、实现新跨越”,实现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精心组织,务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为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活动内容和重点环节、重点任务,全局党员必须认认真真地落实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8月底结束,时间为半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即学习调研阶段、分析检查阶段、整改落实阶段。为加强领导,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局长李金元担任组长,副局长黄淑化、辛伟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安排。活动共分五个学习小组,即班子成员参加的中心组、第一、二行政支部学习小组、律师党支部学习小组、张盈所业务一部支部学习小组。

  在学习调研阶段,我们还建立了联系点。局领导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如下联系点:局长李金元对应联系点为大田镇司法所、副局长黄淑化对应联系点为区法律援助中心、副局长辛伟对应联系点为“148”法律服务所。及时了解掌握各联系点单位活动的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联系点单位在活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领导,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顺利进行。本次学习实践活动是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局党组、各支部将这次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加强领导、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坚持宣传发动、坚持做好表率。

  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第五组组长刘朝剑、副组长王学军出席了大会。刘朝剑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一要认真贯彻区委精神,把握正确方向;二要突出实践特色,保证活动扎实开展;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