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沽区组建成立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您当前的位置 :汉沽区司法局 > 基层工作 正文
  2008-06-26 08:49
 

  根据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汉沽区司法局经与区工商局共同协商,2008年5月30日,汉沽区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组建成立。

  该机构下设主任1名,由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担任;委员6名,其中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1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区工商业代表2名;名士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1名。

  该机构的建立,填补了汉沽区在行业性领域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空白。下一步,汉沽区司法局将严格按照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对该调委会加强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