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沽区举办领导干部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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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26 09:29
 

  汉沽区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将于今年12月1日组织全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为保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顺利进行,11月9日,汉沽区举办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培训,邀请汉沽区委党校哲学社会学教研室主任、高级讲师于云得,就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要求报名参加全市统一考试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312人参加了培训。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高俊才主持了讲座。

  高俊才同志在培训结束后强调:各位领导干部要按照考试通知要求,携带指定的教材、准考证、钢笔等材料,准时参加考试,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参加本次考试的人员,必须提前向治区办请假,以备安排补考。严禁替考、代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这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分别登入《天津市领导干部学法考核登记证》和《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今后每年都要组织进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这既是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一项有效措施,也是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检验,同时,也是以此推动“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区委、区政府将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依法执政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和提拔任用的主要条件之一。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今年将加大对全区各系统、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考核标准已印发全区。今年进行考核验收工作采取的方法是,分成若干个考核小组,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分别带队,从12月中旬开始至2008年1月份,按照汉治区办[2007]6号《关于做好2007年度普法依法治理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确定的考核内容、形式、评分标准,对全区各系统、各单位本年度普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验收,重点是考核岗位目标签状单位,考核结果将在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并列入各部门、单位及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