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沽区大田镇领导重视工作到位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初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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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31 11:05
 
大田镇司法所

  今年以来,汉沽区大田镇党委、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汉沽政办[2005]13号转发的《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司法部、市、区司法局有关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司法所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在办公用房和资金十分紧张的困难条件下,对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予以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将镇政府副楼一层做为司法所办公场所,并于2006年3月开始装修,5月全部竣工。建成后的司法所房屋面积120平方米,造价34.4万元。设置3室1庭。即:所长室、档案室、矫正帮教办公室、人民调解庭。镇政府还积极筹措资金,为司法所各庭、室配备了办公设施,包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人民调解庭桌椅平台以及空调等设施,已投资3万余元。到目前为止,大田镇司法所总投资达37.4万元,全部由镇政府出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已初具规模。目前,大田镇司法所所长经过竞聘,已上岗到位,司法所各项工作制度制式化上墙,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展开,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