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汉沽区法律援助工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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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3-21 08:51
 

  2005年,汉沽区法律援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经过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和全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地积极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汉沽区法律援助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法律援助事业。2005年,以鸿、汉瑞、玉霞、杨凯、俊才、启彭等区领导多次听取法律援助工作汇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区人大还专门组织法工委委员们听取专题汇报,区委政法委书记杨凯亲自参加法律援助纪念邮票的发行工作,带头认购纪念邮票。

  2、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法律援助事业。2005年区司法局与区内其他21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组织召开了有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出席的法律援助协调工作座谈会;建立了法律援助协调员暨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与区残联一起成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建立了特困残疾人信息库;为了纪念法律援助事业开展十周年并为法律援助募集资金,中心参加了纪念邮票发行工作,区直机关和各单位领导积极带头,热心支持,较好地完成了邮票发行工作。一年来,各协调单位对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尤其是区信访办、区人民法院、区劳动局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与援助中心积极协调配合,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2005年区财政加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投入。在原每年1万元法律援助专项预算的基础上增加了5千元。社会各界也给予了经济支持,天津化工厂、汉沽盐场、石化公司、供电分公司、邮电局、网通分公司、中建六局二公司、房管局、汉建一公司等支持和协助完成了对法律援助中心办公用房的修缮改造。

  4、以先进性教育为动力,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案件协调能力。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98余件,涉案人数1400余人次。其中(1)民事、行政、劳动争议诉讼代理603件(594件合并为16件审理,涉及600人,单案9件)。(2)非诉讼调解14件,55人。(3)咨询、代书、委托鉴定35件,682人。(4)刑事指定代理12件12人。(5)信访接待100余件。上述案件涉及劳动保险待遇262件,劳动报酬330件;工伤赔偿4件;赡养、扶养、抚养3件;其他7件。涉妇女320人、老年人22人、残疾人31人、农民工343人、下岗失业人员764人、未成年人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