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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和市司法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认真做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作用,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社会治安稳定,我区于2008年1月至3月在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中开展了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治理活动。期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82起,调解成功率为96%,制止群体上访18起,并对集体上访及个体上访重点人实施了稳控,为确保春节祥和及“两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加强领导、积极配合,进一步做好关系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
元月伊始,区司法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及重要会议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并及时召开各街司法所长会议,对排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相继建立了由街道办事处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稳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各项维护稳定措施,并及时召开了基层调解人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精心部署排查治理重点,提出工作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各街司法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本辖区广大群众的需求,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有针对性地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实际情况,着力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同时积极参与社会上的帮扶捐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
各街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调解员,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方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重大的责任。
首先,积极组织动员各级调解组织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广泛开展纠纷隐患大排查活动,积极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在做好传统性、多发性的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重点做好群众普遍关注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排查调处工作,最大限度的预防民间纠纷激化引起自杀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同时,加强联防联调工作,对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化解,依法妥善处置。其次,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做好特殊群体排查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以不发生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进一步加强衔接、排查和管控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网络,落实生活安置和帮教措施,全区12个街道办事处在春节前夕有针对性地开展为服刑在教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困难家庭慰问工作,从生活上关心他们,用爱心温暖和感化他们,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的优势,积极引导公民和法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今年3月初,区司法局及时召开了各司法所长、基层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科、普法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强调:司法行政工作重心下移,提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进社区、律师事务所与街道社区结对子、普法办公室在各街道设立法律诊所的各项工作措施,要求各司法所积极利用律师资源指导本辖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利益诉求,依法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消除不安定因素,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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