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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河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王大娘的法律援助申请,为其代理了腾房、赡养诉讼。
王大娘今年72岁,无工作,无收入,1998年丈夫病故后,四个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六年间仅给付生活费150元。其长子以照顾王大娘生活为由,强行住进王大娘的房子,母子多次产生纠纷,王大娘只好借住在女儿及亲属家。王大娘走投无路决定状告子女,但老人既无钱又不懂法律程序,无奈她通过妇联找到了河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王大娘的家庭情况后,决定代理其与长子的腾房诉讼和其与四子女的赡养费诉讼。按照诉讼程序,援助律师为王大娘申请了司法救济及诉讼保全。由于援助律师工作负责、及时,运用法律适当,使腾房案件顺利胜诉。赡养费案件经律师及法官的庭外调解,四子女同意王大娘的诉讼请求,每人每月给赡养费100元。王大娘的生活有了保障,她感慨的说:“我苦得实在走投无路了,是政府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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