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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依法治市简报2008年第27期
  2008-08-15 10:37

  天津市开展第四届(2006年-2007年)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

  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法制新闻宣传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积极作用,引导、鼓励新闻工作者创作更多、更好的法制新闻作品,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5月份开始,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共同举办第四届(2006年-2007年)天津市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新闻单位高度重视法制好新闻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法制好新闻评选办法》积极推荐报送新闻作品。报送报刊通讯类、电视类及广播类作品共计95件。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经过严格审查,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各区县、各单位上报作品按照类别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专版《法治在线》、消息《“精神赡养”写进裁判文书》、电视新闻《帐篷内上演“艳舞”警方依法取缔》、广播系列报道《捣毁黑砖窑解救被困少年》等共计49件优秀作品获奖。其中,部分优秀作品被推荐参加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

  天津市法制好新闻的评选工作已开展了三届,在我市各大媒体中有着很大的影响,有力地推动了法制新闻和法制栏目(节目)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次第四届天津市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呈现以下特点:

  一、体裁全面,题材新颖。参评作品涵盖消息、言论、通讯、系列报道、专栏、专版、图片、电视新闻、电视专题、电视专栏、广播新闻和专题等多种体裁,从不同的新闻视角及时宣传和诠释最新法律法规,如对劳动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物业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全面、准确、生动地反映了我市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和谐天津、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新进展、新成就。作品题材新颖,全面翔实,有一定的震撼力。如广播类系列报道《捣毁黑砖窑解救被困少年》,该事件持续2个多月的追踪报道,不仅报道案件的进展,同时在节目中开通热线,邀请法学界人士和听众发表观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二、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参评作品能够紧扣法制主题,从立法、司法、执法等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及时准确地反映百姓社会生活中突出存在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内容涉及赡养、维权、禁毒、城市拆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贴近民生问题,典型性和引导性有所加强。如《“精神赡养”写进裁判文书》,该文通过记叙法院处理老人赡养的案件,将“精神赡养”纳入审理范畴这一事例,使百姓对赡养的含义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

  三、突出法治特色,作品质量较高。参评作品导向正确,法治特色鲜明,体现了新闻作品的时效性,运用法律的准确性。各单位参评的作品不仅在主题、写作方法、文字水平等方面有明显提高,而且在文章的立意、角度、高度等方面有所增强。市级新闻媒体体现其视角高远、概括凝练的大气风格,显示出扎实的写作功底和对社会观察的锐利眼光。《法治在线》专版版面生动,内容丰富,通过具有冲击力的图片和娴熟的文字,将法制新闻鲜活地展现出来。各地区对本次评选活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报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较以往有所提高。和平区治区办在本区开展了第一届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在全区的优秀作品中评选出14件作品推荐参加天津市法制好新闻评选,其中有6件作品获奖。各地区参评的作品文风朴实真切,语言流畅,深入浅出,体现出对社会问题、法律问题冷静的分析与思考,令人耳目一新。如河西区治区办报送反映城市拆迁问题和东丽区治区办报送反映社区安置帮教内容的电视新闻作品都有较强的新闻性,细节抓人,有感染力,表现手法较好。

  为更好地总结法制新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研究交流法制新闻宣传如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更好地服务于普法教育实践,更好地推进法律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8月1日,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津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召开第四届(2006年-2007年)天津市法制好新闻评选表彰工作座谈会。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新闻协会负责同志,各新闻媒体负责同志及部分获奖作者,部分区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共30余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对本次天津市法制好新闻获奖作者颁发了证书。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视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政法报等部分单位的获奖作者及区县普治办的同志就法制新闻创作方面的一些经验、体会进行了交流,并就如何运用法制新闻宣传,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为促进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提出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法制新闻宣传要遵循“根在法、重在普、淡于奇、贵在引”的原则,要正确把握正面报道与舆论监督的关系、正确引导舆论与满足观众收视心理的关系、采访者与被采访者的关系,新闻媒体要对自己的社会定位和社会功用有正确的认识。法制新闻宣传工作应积极配合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五五”普法规划中明确提出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报刊要开办法制栏目,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法制新闻宣传要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引导公民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法制新闻宣传应突出宣传重点,满足社会法制需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整合社会力量,加强各部门沟通、合作,共同开办好法制栏目,在巩固原有法制栏目、节目的基础上,重点扶持和建设一批法制宣传教育精品节目和品牌栏目。广大法制新闻工作者应不断加强理论、业务和法律的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准确理解把握法治精神,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