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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依法治市简报2008年第21期
  2008-07-03 09:49

  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荣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日前,天津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表彰2003年至2007年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津环保法[2008]84号),对五年环保专项行动总结和表彰。市司法局法宣处荣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称号,东丽区司法局法宣科科长王松兰、塘沽区司法局法宣科科长刘树清、静海县司法局法宣科科长董一来、蓟县司法局法宣科科员张立英分别荣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个人称号。

  武清区认真部署积极行动全力打好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攻坚战

  按照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武清区以大动作,强声势,浓氛围的工作标准,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打好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攻坚战,并迅速形成高潮。

  为保证宣传教育取得实效,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及时制定下发《武清区关于集中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活动主题、内容和工作要求,并由治区办对全区各单位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形成上下联动互动,全民参与之势;二是治区办、乡镇街道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分别成立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依托“法律六进”活动举办奥运主题大宣讲、法律咨询等活动,广泛传播奥运法律知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法律知识,形成浓厚的法治奥运氛围;三是以宣传促整治。精心组织,统一行动,对区内103、104国道,京津塘高速等主要干线集中进行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净化同步进行,达到目之所及,焕然一新;四是加强对村街干部参与奥运法制宣传教育的引导。5月28日—6月5日,组织了“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村街(居)干部奥运法律知识考试,全区3252名村街干部,103名社区干部参加了以《北京奥运市民法律知识手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考试。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全区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氛围浓厚,环境整治,交通秩序已取得明显成效。 (武清区治区办)

  河西区举办“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普法骨干培训班

  为进一步加强奥运法制宣传,日前,河西区举办了“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普法骨干培训班。全区42个单位和部门主管普法工作的领导、普法骨干共60余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区委宣传部和区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出席了培训班。

  培训班结合正在开展的“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主题活动,聘请了天津市奥组委办公室主任王增和市综治办副主任廉伫两位同志为全体学员讲授奥林匹克相关知识和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增强了做好奥运法制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了今后的工作任务,拓宽了工作思路。参训人员认为培训时间虽短,但内容很丰富,特别是两位老师的授课条理清晰、旁征博引,深感受益匪浅。学员们纷纷表示:一定要切实发挥普法骨干作用,大力弘扬奥运法治精神,提升全区公民的法律素质,激发他们热爱河西、建设河西、发展河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提供法治保障,为实现河西区和天津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河西区治区办)

  简讯:

  新《水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河北区环保局加强培训考核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日前,区环保局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核。市环保局法制处负责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背景及创新与突破,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同时结合许多实例,就基层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今后水污染的执法重点,与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

  通过培训考核,执法人员进一步明确了新《水污染防治法》法律地位及与之配套的部门规章、行政措施等内容,提高了全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质,为确保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基础。 (河北区治区办)

  大港区“法律进学校”活动又推新举措司法局与大学校园共建法制教育实践基地5月30日,大港区司法局与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共建法制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隆重举行,这是贯彻大港区“法律进学校”工作会议精神和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推出的又一项新举措。副区长张庆恩、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孙建华为基地揭牌。(大港区治区办)

  长卢海晶集团:注重加强制度建设,狠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把普法教育列入了党政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对学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公司在组织各级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的同时,还针对生产、销售、质量、财务、工会等管理人员的专业特点举办了《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合同法》等不同类型的法律知识培训,据初步统计“五五”普法以来,公司共组织各类培训19期,发放各类教材2000余册。 (国资委普治办)

  天津港依法进行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为了适应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天津港加强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法制培训,使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知识,先后邀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负责人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负责同志作“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报告;邀请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对集团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对于完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推动股份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交通系统普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