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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法制宣传资料编印管理的通知
  2008-06-20 17:09

  各区县、各部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五”普法以来,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区县、各部委编印了大量法制宣传资料,有力地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为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资料编辑、印刷质量,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加强对法制宣传资料编印的规范和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依法编印,正确引导

  法制宣传资料的编印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为宗旨,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二、增强针对性,突出实用性

  法制宣传资料的编印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老百姓的法律需求,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法规诠释为老少皆宜的法律常识,使法制宣传资料真正成为群众学法的教材、守法的依据、用法的范本。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各区县、各部委要加强相互间的交流、沟通与合作,积极整合、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优势,努力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资源共享,实现法制宣传资料的价值最大化。

  四、加强领导,确保质量

  各区县、各部委要加强对法制宣传资料编印的领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将各个环节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审核,层层把关,确保法制宣传资料的编印质量。

  五、建立备案制度

  为了统一掌握全市法制宣传资料的编印情况,各区县、各部委要在编印完成后两周内,将法制宣传资料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 杜军

  联系电话:23082319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