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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2008-05-29 11:31

  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津治市办通〔2008〕12号

  各区县、各部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月12日下午2时28分,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发生了8.0级地震,波及陕西、甘肃、重庆、云南等全国大部分地区。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与全国人民众志成城,迅速投入抗震救灾之中。为全面提高全社会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充分认识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各种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长期以来,国家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建设,在认真总结我国应对突发事件经验教训、借鉴其他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颁布了一系列规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客观要求,是推动天津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建设和谐天津目标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各部委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保障经济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出发,把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抓紧抓好,确保取得成效。

  二、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使各级政府部门、各种专门机构和相关人员明确自身职责,使每个公民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正确行使享有的权利。

  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保障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教育群众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得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哄抬物价,盗抢、诈骗财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要大力宣传《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等与突发事件社会救助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促使救助工作依法有序地展开,切实保障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建立健全长期宣传的工作机制;要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方法、好经验,不断提高宣传质量;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针对不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要加大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宣传力度,提高其依法应对危机的能力;要加大对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宣传力度,促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依法履行职责;要加大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市民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三)要发挥各级普法网络作用,结合“法律六进”活动,整合自身力量和资源,充分调动普法讲师团成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和法制副校长的积极性,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通过开展宣讲,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宣传橱窗、板报和展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促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

  (四)要拓宽宣传渠道,积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发挥现代传播媒体的作用,在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专栏、专版,通过广播、电视、电子屏幕播放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大力加强应对突发事件法制宣传的报道,坚持正面宣传,正确引导,为应对突发事件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