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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罗昭在天津市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暨“五五”普法中期推动会上的讲话
  2008-05-23 10:49

  (2008年5月13日)

  2007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高标准,追求高水平,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促进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天津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等中心工作,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结合新法颁布实施和形势需要,重点开展了物权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产权法、打击非法集资等法律法规的系列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龙头,以考促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首次采用客观题填涂答题卡,机读阅卷的方式进行。据统计,全市共有27537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其中局级领导参考率达92.8%,合格率100%;处级领导参考率达98.5%,合格率99.7%。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视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情况进行了报道。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已经成为我市在全国普法工作中的亮点。

  (三)寓教于乐,突出特色,实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多样化。进一步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召开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建立了以“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公平正义”为主题的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各区县在坚持以往做法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求新,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呈现多样化。

  (四)加强针对性,突出实用性,实现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集中的建筑行业,我市以普法工作为龙头,开展了法制电影进工地、文艺演出进工地、法律咨询进工地、图书展牌进工地、健康服务进工地、法制讲座进工地等各项主题活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的业务骨干和一些律师组成的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讲师团”,深入企业进行法律知识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宣讲。在全国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总结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受到了司法部的肯定和兄弟省市的好评。

  二、积极实践,狠抓落实,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加大考核力度,推动工作开展。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进行年度考核。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治市办、市司法局分组对各地区、各系统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在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的基础上,将考核成绩向区县、部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通报。在今天的会议上,已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二)“法律六进”工作全面铺开。制定下发了《天津市“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全市建立了“法律六进”各类试点单位84个。2007年,确定以“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乡村”为重点。在总结推广试点和试点经验基础上,于年底召开全市工作经验交流会,对227个市级“民主法治村”和84个市级“民主法治社区”进行命名表彰。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4个乡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915个乡村荣获市级“民主法治村”称号。

  三、转变思路,创新形式,不断丰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法和途径

  (一)“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主题活动顺利实施。治市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在内容上,特别突出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和普及,举办了“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法律知识竞赛、“维护交通安全,争做模范驾驶人”竞赛、“当一天交通协管员”等30余个大型专题活动。普治年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市民的参与热情,有奖竞答题在《今晚报》及其网站和天津司法行政网发布后,全市有近13万人参与答题。

  (二)法制宣传教育宣讲活动紧跟形势。围绕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天津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重心,开展了一系列有计划、有广度、有深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宣讲活动。聘请专家学者和律师,针对农村涉法纠纷、城市拆迁、企业改制中的风险防范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全市性宣讲。一年来,全市共有420名实际工作者、40名法学专家学者、200余名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20多个普法宣讲团,举办各类宣讲2429场,内容涉及近百部法律法规,受众范围达到94万多人次。

  (三)法制新闻和法制文艺工作蓬勃开展。举办了法制文艺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获奖作品被统一收录在治市办编辑出版的《天津市法制文艺优秀作品集锦》里。在全国法制好新闻评选中,我市共有6件作品获奖。在第五届全国法制宣传书画展活动中,我市11项作品榜上有名,治市办也荣获单位组织奖。

  (四)发挥媒体优势,扩大“五五”普法的影响力。充分利用中国普法网、天津司法行政网、《天津人与法》等宣传阵地,综合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优势,宣传我市普治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成效。《法制日报》特别针对我市普法工作开辟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五五”普法工作两个专版。襄军书记亲自为天津“五五”普法工作专版作了题为《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的署名文章。《今晚报》开辟了“迎奥运,法律伴我行”专栏。据统计,市级新闻媒体共开办法制栏目18个;各区县新闻媒体开办法制栏目50个;部委开办法制栏目及网站6个。

  (五)“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声势大,效果好。在一年一度的“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召开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座谈会”。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内容,举办了有司法、城建、土地、金融、环保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25个执法部门参加的大型法律咨询活动。首次通过中国移动通信,向全市50万移动手机用户发送内容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短信。央视新闻联播和天津卫视、天津都市报道频道相继播出了我市宣传咨询活动情况,在社会上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四、加大调研力度,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一)加强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人大内司委、政府法制办及司法局有关领导组成的立法调研考察组,学习考察有关省市在制定和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法规方面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起草了《关于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立法的调研报告》。《条例(草案)》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并已列入我市今年的立法计划。

  (二)加强“依法治市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调研工作。市委将此确定为我市2007年重点调研课题。治市办、市司法局组成课题组,召开研讨会,在总结我市实践经验、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完善依法治市领导体制问题的研究》、《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研究》、《依法治市的考核监督机制研究》三篇调研报告。

  认真总结2007年普治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是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强大动力。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对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襄军书记多次针对我市普治工作了解情况、听取汇报、督促落实,及时给予有力的指导。各区县、各系统结合上级部署和本身实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这些都给普治工作者以极大的鼓舞和强大的动力。正是由于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精心组织和有力支持,才保证了普治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创造新业绩。

  二是服务中心、服务群众,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生命力所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围绕中心,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在服务中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才能不断深入,扎实推进。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市围绕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赢得了他们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认可。这为我市普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

  三是大胆创新,谋求发展,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新发展的动力和源泉。2007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阶段的第一年,为了使实施年有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思路,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如“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主题活动,不但是普法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新举措,而且内容紧跟形势,社会效果很好。此外,2007年工作注重加强了与媒体沟通,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提高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正是这种谋求发展的思路,才使普治工作常抓常新,效果显著。

  一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正确领导和有力监督支持下,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展不够平衡,有些地区和部门领导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调研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需要更多指导性强、操作性强的理论成果。优秀典型的挖掘、培育和推广仍需加强,争取形成更多在全国叫得响的经验。这些都是我们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2008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深化依法治理,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落实“一二三四五六”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008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下发以来,各区县、各部委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项工作都已全面展开,并初见成效。后几个月的工作还很多,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区县、各部委予以高度重视,特别是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定要抓好落实:

  一、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做好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部委要及时启动“人文奥运•法治同行——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活动。在内容上,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重点宣传奥运法治精神和基本原则,全面提升公民奥运法制观念;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宣传奥林匹克规则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大力维护奥林匹克运动尊严;宣传市容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推动文化体育事业法治化。尤其是要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学法、守法,自觉纠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奥运会创造良好的法治交通环境。在形式上,要因地制宜,贴近群众。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小型分散的奥运法制宣传和维护稳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着重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宣讲活动的优势作用。特别是在奥运场馆所在街区、火炬传递路线等重点地区,“6•23”国际奥林匹克日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及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途经本市期间,要集中组织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在范围上,要深入基层,覆盖全市。要充分利用基层现有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活动场地,积极发挥各级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的主力军作用,做好奥运法制宣传工作。要广泛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扩大宣传面,加大宣传力度,着重突出宾馆、饭店、车站、机场、旅游景点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通过张贴挂图、悬挂横幅、制作展牌、设置橱窗等途径,烘托活动气氛,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法治奥运氛围。按照司法部和北京奥组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于5月15日全面启动“人文奥运•法治同行”活动。启动仪式当日,各方面领导及广大群众将积极参与。请各有关区县、有关系统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安全,保证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当前,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全市的头等大事。普法工作要始终围绕这个重心,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充分认识到只有基层的稳定,才有全局的稳定,全力做好以维稳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律六进”活动作为普法进基层的重要形式,要大力推进,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基层稳定方面的优势。要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要全面深化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要重点开展“法律进学校”和“法律进企业”工作,抓好法律进学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活动。在“法律进学校”过程中,要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网络教育体系。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宣传活动,以有利于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要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依法管理。要全面落实《天津市企业民主法制建设实施意见》,健全企业干部职工特别是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职工的权利义务观念,构建和谐的劳务关系。要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己任,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工作。治市办将陆续下发“法律六进”工作相关标准,各地区、各系统要严格依据标准,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三、做好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和迎检工作。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治市办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检查工作。此次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法律六进”活动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保障措施落实等情况。检查考核分四个阶段进行:5月份动员部署,各区县、各部委要制定出检查方案和措施;6月份集中自查,包括对所辖单位和自身工作的检查。同时,各区县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本地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7月上旬组织全市检查。治市办将对各地区、各系统的普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将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中期推动检查;第三季度迎接全国普法办的督导检查,届时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此次中期检查,是司法部组织的首次全国性督导检查,非常重要。各地区、各系统要坚持统一领导、密切配合。特别是区县要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支持作用,共同做好这次检查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的重点和方式。要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普治工作的真实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五五”普法向深层次发展。

  四、做好法治区(县)的创建活动。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是促进地方法治建设、提高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法治实践。各地区要按照全国普法办下发的《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结合地区实际,将创建活动稳步推进。各地区普治部门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工作职责,不断总结有益经验,学习已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地方的好做法。要把创建活动同“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等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要在创建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工作。要注重发挥各部门、各行业在创建活动中的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五、加强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各地区、各系统要在树立和培养典型上下功夫,深度挖掘法制宣传教育的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同时,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也要在我市进行。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和努力方向,并及时通过本地区、本系统和全市媒体进行宣传推广。这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工作,各地区、各系统要重视起来,避免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要找准亮点,力求推出更多的天津特色工作。

  六、深入开展法制文艺,丰富法制新闻。要强化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巩固原有法制节目和栏目的基础上,更多地开辟新的宣传形式。要认真开展法制文艺调研,为参加全国法制文艺工作座谈会做好准备。积极组织法制新闻业务研讨交流,继续开展天津市法制好新闻评选活动。

  七、做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按照司法部统一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的基础上,要重点突出本地区、本系统特色,提高宣传效果,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声势。要利用重要节庆日、纪念日等,开展集中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树立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社会风尚。

  同志们,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让我们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站在高起点,抢占制高点,达到高水平,为建设法治天津、和谐天津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