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做好奥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选编了部分法律知识点,涉及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体育法与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内容,尽可能地体现奥运会与每位市民的联系,满足广大市民的基本法律需求。
第一部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
1.什么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
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主要有四类:
(1)属于国际奥委会专有的产权。
(2)奥运会组委会继承申办、筹建以及举办奥运会过程中形成的产权,闭幕后(举办当年的12月31日以后)这些权利归国际奥委会所有。
(3)国家奥委会的产权。
(4)组织或个人通过合法渠道取得与奥运会密切相关的产权。
2.当前我国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务院颁布并实施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02年4月1日实施),该条例作为我国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专门行政法规,是中国政府履行国际承诺,加强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最重要的措施、最积极的步骤。
奥林匹克标志除了依照《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受到保护外,我国的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体育法等也都有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
3、我国法律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有哪些?
我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所称的奥林匹克标志是指:
(1)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2)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
(3)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4)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5)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名称、徽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贝贝、晶晶、欢欢、迎迎和妮妮这五个可爱的福娃)、会歌、“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2008北京奥运会的口号),“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
(6)《奥林匹克宪章》、《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此外,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绿色奥运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理念,同样属于奥运知识产权,受法律的保护。
4.我国保护的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有哪些表现形式?
(1)图案图形类奥林匹克标志。
(2)专有名称类奥林匹克标志。
(3)文字口号类奥林匹克标志。
(4)其他表现形式的奥林匹克标志。
5.我国法律对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法律上所称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6.奥林匹克标志应如何使用?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法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商业目的(含潜在的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而且,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已将奥林匹克标志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使用必须征得权利人的同意或认可,否则属于侵权。
7.什么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8.外国人可以聘请本国的律师在中国代理知识产权诉讼吗?
目前,外国律师禁止在我国从事诉讼代理业务,不能以律师身份出庭应诉。
9.哪些情况属于以商业为目的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行为?
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之一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1)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2)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3)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4)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5)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6)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其他行为。
10.以商业为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时,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以商业为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不仅应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许可,还应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使用许可合同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依照上述规定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只得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期间内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11.“奥运会特许经营”是什么?“奥运会特许计划”又是什么?
“奥运会特许经营”是指奥组委授权合格企业生产或销售带有奥组委标志、吉祥物等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产品。为享有这一权利,特许企业将向奥组委交纳一定的特许权费,以此为奥运会做出贡献。
“奥运会特许计划”旨在推广奥林匹克理念和奥运品牌,为公众提供接触奥运的机会,激发奥运热情。历届传统的特许产品有纪念章、T恤、棒球帽等具有庆祝和纪念意义的产品。如今的特许经营计划已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设计统一、品种丰富、品质优秀的商品计划,能更好地宣传和推广奥运会的整体形象。
12.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行为主体有哪几类?
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行为主体,目前,大致有三类:
第一类是企业。涉及房地产、食品、饮料、电子等许多行业。
第二类是新闻媒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其中包括以奥运为题目和名称组织各类会议、论坛、展览、演出等。这些活动不同程度的进行征集广告、赞助行为,有些还借助中介机构组织商业运作乃至炒作。
第三类是机关、团体。主要是其自身在宣传中随意对标志、口号等奥林匹克知识产权进行直接或变相使用。
13.如何解决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14.市民如何举报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行为?
市民在发现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有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行为时,可以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登录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www.ipr.gov.cn)或拨打电话12312举报。此外,还可以直接告知拥有该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权利人。
1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处理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如何确定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奥林匹克标志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
17.当事人应如何对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
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在处理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享有哪些职权?
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有关的情况。
(2)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对当事人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4)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
(5)对有证据证明是侵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需要注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上述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19.不知情而销售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商品的行为需要承担责任吗?
企业在销售不知道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时,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主要看该企业能否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如企业能够证明上述事实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0.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般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涉及的是民事责任,但如果行为人利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诈骗等活动,已经触犯刑法的,则由国家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部分《体育法》与治安管理
21.《体育法》包括哪些内容?
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我国《体育法》包括以下内容:总则、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体育社会团体、保障条件、法律责任、附则。通过《体育法》中规定的上述各项内容的实施来实现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以实现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的目标。
22.《体育法》赋予中国奥委会何种法律地位?
我国《体育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同时,该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是以发展和推动奥林匹克运动为主要任务的体育组织,代表中国参与国际奥林匹克事务。
23.什么是兴奋剂?在奥运会中使用兴奋剂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兴奋剂的英文为Dope,在医学术语中,原指能刺激人体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兴奋从而提高机能状态的药物。而在体育界则泛指可以作用于人体机能,有助于运动员提高成绩的药物(亦称禁用药)及生物技术方法(亦称禁用方法)。所以,奥运会反兴奋剂中所指的兴奋剂,不是仅指那些产生兴奋作用的药物,而是对禁用药物和禁用技术的统称。
对在奥运会中从事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或在奥运会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4.随意侵占、破坏奥运体育设施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侵占、破坏奥运体育设施的,除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行为人限期整改外,该行为人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人。当上述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利用奥运会从事赌博活动,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利用奥运会从事赌博活动的,体育行政部门协助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奥运会中,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行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在奥运会举办过程中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首先对行为人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如果该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则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7.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属于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8.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人,还能再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吗?
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29.向比赛现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行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向比赛现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30.能携带酒精类饮料去观看奥运会比赛吗?
根据体育场馆的相关入场规定,观众不能携带酒精类饮品及硬包装和软包装饮料去奥运场馆观看比赛。
31.倒卖体育比赛门票会受到何种处罚?
公安机关对倒卖体育比赛入场券、车票、船票、文艺演出或者其他票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2.对于妨害奥运安保工作的行为如何处罚?
妨害奥运安保工作的行为一般都会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如果上述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尚不构成犯罪,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33.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处罚有哪几种?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有4种: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此外,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34.哪些情形下,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会从轻或者免除?
行为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其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可以从轻或者免除:
(1)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14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但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生理缺陷的原因而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
此外,对一般人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值得指出的是,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到酒醒。
35.在哪些情形下,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会从重?
违反治安管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6.扰乱运动场等公共场所公共秩序的行为,会受到何种处罚?
公安机关对扰乱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7.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由哪些机关决定?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警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38.当事人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应如何处理?
被处罚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39.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进行处罚时,应遵守哪些法定程序?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的,被罚款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人员当场处罚,但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其他处罚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传唤。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2)询问。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询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询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3)取证。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要当场作出笔录。证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4)决定。经询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条款作出处罚决定,并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5)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对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40.已对行政拘留处罚提出申诉或者提起诉讼的,该处罚可以中止执行吗?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8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第三部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41.我国当前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几部?
我国当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实施),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5月1日实施),公安部颁布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4年5月1日实施),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2004年5月1日实施)等。
42.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的含义是什么?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43.道路行车车道是如何划分的?如何遵守?
因道路本身的路况条件和通行的需要,有的将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只要做了此种划分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就要实行分道通行,不得混杂串道。如果没有作出上述划分,则机动车在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对于划设了专用车道的道路要特别注意,这种车道只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44.机动车驾驶证累计记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不仅可以给予其行政处罚,还对其实行累计记分制度。
(1)记分周期为12个月,即每年为一个记分周期。交通管理部门对违章行为予以罚分,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将罚分进行累计。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并且驾驶人已经将其违规所处罚款全部缴清,记分将会被清除。如果没有缴清罚款,记分会自动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罚分总数达到或超过12分,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交通管理部门扣留。驾驶人需要重新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经考试合格可以清除记分并发还驾驶证,不合格则继续参加学习、考试。
(4)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不仅重新参加法律法规学习,还要参加驾驶技能学习及考试。考试合格,可以清除记分并发还驾驶证,否则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5)记分达到12分,又拒不参加法规学习及考试的,其驾驶证将被停止使用。
45.机动车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时该怎样做?
机动车一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时,司机应当立即打开危险警报闪光灯,然后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进行故障排除工作。如果无法移动故障车辆,司机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同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必要时迅速报警。如果是在夜间,还应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以突出其提示来往车辆的作用。
46.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被车撞伤的责任,谁来承担?
行人是绝对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的,所以这起事故完全是行人自己不遵守高速公路管理,擅自翻越所致。机动车驾驶人正常行车并没有任何违章行为,行人的过错导致此次交通事故,因此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减轻责任,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比例、额度承担赔偿责任,行人自己要承担主要责任。
47.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如何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可以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48.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可以上路驾驶车辆吗?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可以上路驾驶车辆,但前提是要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证许可条件,并要通过交通管理部门的考核。
49.酒后驾车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1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0.涉外交通事故可以调解吗?
涉外交通事故是可以调解的,并且可以采取单方调解的方式。调解成功的话,协议赔偿的款项可由交通警察转交给当事人。单方调解是调解的方法之一,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交警的组织之下,由交警分别与一方当事人进行交谈,分别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说明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51.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车辆被盗,车主就失去了对车辆的控制,其对该车辆造成的损害后果没有过错,这种情况下车主不承担责任,所有责任都由盗用车辆的交通肇事人来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2.交通肇事逃逸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犯罪的,将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而使受害人死亡的,将处以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53.行人如何通过交通路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54.机动车如何通过交叉路口?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过的车辆先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55.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道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56.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机动车在经过人行横道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减速行驶;
(2)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
(3)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4)在夜间经过人行横道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57.停放机动车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机动车应在专门划定的停车泊位停放;在人行道上,除政府有关部门施划出的停车泊位,不得停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机动车开进停车场和加油站时,要注意规范停车和开到位。停车要按车位线和大家停车的方向停车,不占用数个车位,影响其他车辆的进出。加油站里,先开进去的车要停在最前一格加油位置。
58.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如何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每车道一辆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不按照此规定行驶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59.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不得有哪些行为?
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2)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3)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此外,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60.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遵守哪些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不得醉酒驾驶;
(4)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5)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6)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7)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8)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9)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10)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