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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天津市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暨“五五”普法中期推动会的通知
  2008-05-08 15:37

  各区县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总结表彰我市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精神,安排部署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推动工作,经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召开天津市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暨“五五”普法中期推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在市司法局报告厅(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召开会议,会期半天。

  二、会议主要内容

  总结2007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表彰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五五”普法中期推动进行部署,对2008年后几个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同志作重要讲话。

  三、参会人员

  各区县、各部委主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各区县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法局主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副局长,法宣科科长;各部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和有关工作人员。

  四、会议要求

  (一)各区县、各部委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准时参加会议。接到通知后,请各单位于5月12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表上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请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入场,在会场指定位置就座。

  联系人:马金凤、杨琦

  联系电话:23082315(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