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 扎扎实实开创我国政法工作新局面
中央领导论法制建设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法制宣传 > 普治论坛 正文
大力加强农村普法载体建设 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2008-04-30 16:23

  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来,我们静海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把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工作作为构建和谐静海的重要战略举措,坚持以理念、思路创新为先导,以搭平台、建载体为重点,以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主线,“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得深入扎实,富有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为构建和谐发展稳定的新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把载体建实,以务实抓落实

  我们坚持从百姓的生产生活实际出发,努力把载体建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需求的贴近度,使群众能够自觉融入到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中。

  1坚持贴近实际定思路。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适应农民特点和农民需求,是“法律进乡村”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前提。为此,我们由治县办牵头组成调查组,深入全县18个乡镇、30多个村街,与乡镇干部、村街“两委”班子成员、基层党员和普通群众,共300多人次进行座谈,全面了解农村的基本情况,综合分析农民文化素质,针对内容、形式、方法进行全方位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我们确定了以搭平台、建载体为切入点的工作思路,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静海县法律进乡村实施方案》。具体目标是:07年建载体、抓试点、总结典型经验,08年在全县推广,到2010年“五五”普法结束时,确保达到创建标准的村街占全县的90%以上。

  2立足典型示范促突破。我们立足树典型,出特色,确立了“培树典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率先选择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长张屯村作为“法律进乡村”试点单位,加大投入,选派业务骨干指导创建工作。目前,已在该村建立了村民普法学校,村民学法有了固定场所;设立村级法律咨询服务站,和驻村民警联合办公,随时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选聘法制副主任,参与村里的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建立村民法律图书室,为每户村民发放一本《农民法律知识读本》,方便村民自学;成立了一支由40多人组成的村民普法骨干队伍;在村民健身广场设立灯光橱窗,方便村民在休闲健身时学习;扩建法律宣传一条街,使村民随时随地接受教育。村民们高兴地说,现在我们村抬头能见法,随时能听法、能学法,遇到问题随时可以问法,简直太方便了,真是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好事。村干部深有感触地说,建设和谐农村,学法用法要先行。在试点村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及时召开了现场会,狠抓试点经验的推广和工作的推动,又确定了32个村街为第二批“法律进乡村”试点,试点村街数达到33个,涉及农民近4.5万人,占全县农民总数的10%。目前,新确定的32个试点村街已村村建立起普法学校,村村有法律咨询服务站和法律图书室,有21名乡镇干部、10名律师和4名法律服务人员受聘担任了试点村街法制副主任。

  3搞好难题破解抓落实。加强载体规范化建设,为农民群众搭建学法用法的平台,必须有资金投入作支撑。但是,部分干部对投入财力、物力用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思想一时还转变不过来,认为这种投入不如经济建设投入得实惠。为此,我们从转变观念入手,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提高镇村干部对“法律进乡村”重要意义的认识,并以县委文件的形式规定县、乡镇、村街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资金筹措比例,较好地解决了资金难题。目前,全县33个试点村投入资金近100万,为载体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把载体建优,以创新促发展

  在创新载体建设方面,我们侧重抓了两个方面:

  一方面,提高载体建设标准。我们在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结合静海实际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法律进乡村”工作创建标准。就是乡镇要健全“一站两队伍”,每个乡镇要设立一个法律辅导站,并配备站长和法律辅导员若干名;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一支农村普法骨干队伍。村街要做到“两个健全”,每个村街都要有一套健全的村民自治管理制度,有健全的村民自治组织。我们还在全市区县中率先提出了村街“九个一”创建标准,即每个村街要有一所农民普法学校、一个法律咨询服务站、一个法律图书室或图书角、一个法制宣传教育橱窗、一个村务公开专栏、一条法律宣传示范街道、一名法制副主任、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每户一本农民学法教材。

  另一方面,扩大载体覆盖范围。我们紧紧抓住“法律进乡村”活动的有利时机,对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延伸,把“法律进乡村”活动与“民主法治村”创建结合起来,扎实深入地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一是对“四五”期间的7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和173个“县级民主法治达标村”进行了检查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集中整改;二是完善了农村民主法治创建标准,特别是在创建活动中,就如何发挥好乡镇党委、政府的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落实了责任;三是全面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推选出“市级民主法治村”24个,推选大邱庄镇万全街为“全国民主法治村”。下一步我们还将组织“县级民主法治村”评选活动,以此带动全县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

  把载体建大、用活,以整合求实效

  “法律进乡村”活动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单靠司法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就我县来讲,农业人口43万多人,近85%分布在全县384个行政村。要做好这些群众的普法工作,不仅要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支持,还要有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法律进乡村”活动之所以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关键是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县里多次召开由县主要领导参加的专题会和现场推动会,印发了实施方案,对活动的开展进行动员部署。县、乡镇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目标责任制,确定了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法律进乡村”第一责任人,纳入07年度普治工作考核内容。同时,结合我县正在开展的“百村建设工程”,把“法律进乡村”工作作为局包村的帮扶重点,使活动的开展更有抓手。各村街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配合,目前共有413名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作为普法骨干,工作在农村普法的第一线。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刚性,很好地解决了不重视、软指标、走过场等问题。

  ——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司法行政机关对内部职能进行了整合,全力以赴,密切配合,打破了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其中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司法行政机关不再是唱“独角戏”,也不是当“演员”,而是充当了这场“普法大戏”导演的角色。在此基础上,我们充分沟通协调,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协调各部门关系,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形成了党委重视支持,政府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公、检、法、司、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大宣教”格局。“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以来,县委组织部对全县200多名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了法律培训。各乡镇举办法制讲座100多场,有95%以上的“两委”干部接受了法律教育,人均参训人次在4次以上,培训规模之大,参训人员之多是前所未有的。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开展农村普法骨干、村民代表及各级自治组织成员的法律培训工作。

  ——载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随着法制宣传载体建设的不断完善,使普法活动得以深入开展。截止目前,各乡镇累计授课300多次,受教育人数2万多人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360多次,散发宣传材料10万多份;村级法律咨询服务站共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法律服务300多人次;村级法律图书室藏书3万多册,借阅次数累计达到1万余次;大邱庄、独流等乡镇还利用有线广播和有线电视开办了法制宣传专栏,播出节目100余期。目前,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氛围日渐浓厚,遇到问题学法,发生纠纷找法,已成为农民维护权利,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比如,我县台头镇大棚油桃种植户,因购买并使用了劣质农药,造成了巨大损失。经过法律咨询,及时与县农业局农药站取得联系。经多方调查,找到了授药者,并进行了索赔。类似这样的例子还很多。这些现象充分表明,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律素质提高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建设和谐稳定的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法制宣传载体建设,牢固树立长期努力,抓好当前的意识,积极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发展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