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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奥运法制宣传的通知》和《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经市委研究批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从2007年4月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服务人文奥运为目的,以宣传法律法规、规范交通秩序为载体,通过落实动员部署、宣传整治、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深入展开,对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素质,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纠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08年奥运会创造良好的法治交通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广泛深入动员发动,全力调动市民参与热情
本次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将社会发动作为首要任务,采取多种措施深入动员,广泛发动,促使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首先,召开各级动员部署会,作动员讲话,下发宣传提纲和口号,周密安排,层层动员,明确责任;其次,举办各种培训班、法制课,加强对普法骨干、法律志愿者、交通宣传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第三,深入基层开展大宣讲,扩大声势。西青区领导在有线电视上作动员讲话,北辰区播放了“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商务工委专门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宣传提纲和口号;市公安局开展了“遵纪守法,依法执法”专题教育活动;各单位组织参加过培训的宣传骨干,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和社会团体,自上而下宣讲活动的目的意义、形式内容和组织要求,力求使这项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热情不断高涨。
(二)紧紧抓住宣传重点,提高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活动中,全市各级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抓住宣传重点,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法律六进”相结合,与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开展了多种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如市经委利用LED显示屏,向机关驾驶员宣传交通安全法;宝坻区在主要街区和乡镇悬挂横幅、设立主题橱窗、张贴宣传画;汉沽区、北辰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对学生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效果明显。二是深入基层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和平区深入社区举办市民签名暨文艺演出活动;交通工委组织万名专业驾驶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承诺签名;河西区民警到幼儿园,针对儿童特点展示交通安全法挂图和漫画;交警大队民警深入公交车站,向公交驾驶员和乘客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得到群众好评。三是加强各项创建工作。交管部门深化交通安全社区、村镇创建工作,活动开展以来,创建交通安全社区1272个,共建立交通安全封闭式社区560个,交通安全村镇2556个。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积极开展大型专题活动,掀起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新高潮
为进一步增强活动效果,在全市举办了“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法律知识竞赛、“维护交通安全,争做模范驾驶人”竞赛、“当一天交通协管员”等30余个大型专题活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特别是“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法律知识竞赛,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竞争激烈,互动性强,掀起了活动高潮。这次竞赛分为有奖竞答和现场比赛两个阶段。有奖竞答通过《今晚报》和网络刊登,吸引了13万名市民参与,有的热心群众还寄来信件,表达对活动的高度认可和衷心祝愿。现场比赛环节设置巧妙,题型灵活多样,融知识性和趣味性于一体,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既考察了参赛队员的实际运用能力,又便于观众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比赛吸引了来自各行各业的众多干部群众踊跃报名,每支代表队有一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经过初赛、复赛和决赛的激烈角逐,在公证员的现场公证下,南开区代表队从各区县、部委的29支代表队中脱颖而出,获得了一等奖。比赛实况由天津电视台报道播放,在全市影响广泛,反响强烈,掀起了本次活动的高潮。
(四)坚持宣传与整治相结合,推进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活动纵深发展
为确保活动效果,我市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推进活动纵深发展。一是加强对重点对象专项治理。除对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外,重点开展了对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治理工作,主要对车辆闯信号灯、违法停车、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规范和整治。二是在治理中重视宣传教育。广大交警在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时,及时做到“三告知一提醒”,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和平区组建千人志愿者队伍、武清区积极发动驾驶员和志愿者上路依法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发放宣传资料;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职工深入主要路口义务值勤,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三是开展交通大检查。紧紧抓住运输企业和重点驾驶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活动开展以来,共检查单位近3.6万余个(次),检验机动车24万辆(次),教育驾驶员40万人(次),对3100余个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单位采取了限期整改措施,对200余个逾期不改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超标的单位采取了挂黄牌警告的行政措施,效果明显。
(五)不断加强媒体宣传力度,营造浓厚交通安全法治氛围
在本次活动中,全市上下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报道。治市办在《今晚报》及其网站、天津司法行政网登载有奖竞答题,通过电视台、电台对活动进行报道;汉沽区在区电视台开办“关注交通”专栏,播放有关交通安全的专题片;西青区在电视上滚动播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委在《科技先导报》上登载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及时报道活动情况;科技工委、交通工委等单位充分发挥网络方便快捷、覆盖面广的优势,在本系统网站上刊登相关知识和信息,方便职工学习。一系列的媒体报道,形成了宣传声势,掀起了宣传热潮,引起人民群众的关注,使广大群众看到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工作的成果,增强了尊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了活动深入开展,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和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法治氛围。
二、几点体会
体会之一:坚持领导高度重视,有力组织,是活动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
各级党委、政府把“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作为提高市民交通法制观念、改善我市交通秩序、服务人文奥运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亲临指导并作出重要指示。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市公安局领导组成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治市办和市交管局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组织协调。各区县、各部委高度重视,将这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领导机构,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积极落实,严密组织。各单位还在人力、物力上对给予了充分保障。正是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关怀和支持,才使各项任务切实落到实处,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体会之二:坚持各方面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是活动深入发展的强大动力.
“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是关系08年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和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大事,是我市一项大型专项活动,涉及工作多,覆盖面广,需要各方面力量相互配合,积极投入。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及时沟通协调,促使普法与宣传、精神文明、工青妇、交管等职能部门加强联合,发挥优势,同时充分整合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强大合力。正是因为我们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才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推动了活动的深入开展。
体会之三:坚持在工作中开拓创新,勇于尝试,是活动取得实效的有力保障
随着政治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任务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勇于尝试的态度,不断推进普治工作进步完善。本次活动是我市首次开展的大型主题年活动,是一次法制宣传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有益尝试,更是开创工作新途径、实现新突破的良好开端。我们在总结和借鉴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坚持对活动创新尝试,使各项工作呈现出新的面貌,取得了新的成绩。正是因为坚持和贯彻了开拓创新、勇于尝试的精神,才使活动进一步适应新要求、新需要,取得显著成效。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08年初,对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各区县、各部委基本上能够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大部分区县、部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平区交通事故发生率和造成死亡等重大事故发生率比06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2%和26%;宝坻区在07年全国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检查验收工作中,被命名为“全国平安畅通区”。总体来看,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区县、部委对活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工作未切实落到实处;二是个别单位办法少,发动群众不够广泛,影响了活动深入开展;三是个别单位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高认识,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本次活动是我市普治工作迎接08年奥运会的重要举措之一。目前,北京奥运会天津赛区组织筹备工作已进入决战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迎奥运普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天津和谐发展的需要,围绕“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将普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我们经过认真研究,拟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
按照市委提出的“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抓住举办奥运会的难得机遇,制定《关于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与奥组委天津赛区办公室联合,通过集中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传播奥林匹克法律知识,弘扬奥运法治精神,进一步提升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推动体育事业法治化进程,以法律保障公民参与体育活动的合法权益,保护奥运参与者各项权利,督促其履行应尽义务;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社会服务法治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提供法制保障,为实现天津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进一步突出宣传重点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法治精神和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宣传奥运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合法权益;宣传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和城市风貌;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文物保护、环境保护、体育法、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是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
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奥运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市广泛发放奥运主题法制宣传资料、挂图;在重点路段设置奥运法律知识宣传广告牌;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动员法制宣传志愿者参与宣传;组建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依托“法律六进”开展宣传、宣讲;适时举办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天津站启动仪式,使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声势,达到新高潮。在报纸、电台、电视开办奥运法制专题栏目、专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形成浓厚的法治奥运氛围。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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